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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第三轮调研指导的通知
来源:普查中心    时间:2019-03-13 11:16
  各县市区(园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第三轮调研指导取得实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指导目的

  为切实加强各地党委政府对经普工作的领导,强化执法监督,确保经普登记工作依法开展,有效推进,圆满完成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二、调研指导时间

  3月13日——3月20日。各组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组自定。

  三、调研指导内容

  1、抽查监督各县市区普查机构的普查员是否真正做到了入户登记登记过程中是否存在代填代报行为

  2县市区普查机构是否执行地毯式普查登记,是否只是对照普查底册登记是否把实际已经不存在或者搬迁等不在本地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了登记是否存在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3县市区普查机构在登记信息时是否严格执行普查制度其基本信息是否完整抄录于普查对象的证照等资料有证的单位或个体户是否被登记成无证的无证个体户的命名是否符合普查方案要求

  4抽查县市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审核改错时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按照《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执行到位。

  5普查数据质量问题。是否制定提高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户数据质量的具体措施,如已制定,是否实施,是否有效。

  6、普查登记进度问题,是否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普查登记进度和质量情况。重点乡镇街道、重点社区(村)进度偏慢等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7重点核查各专业提供的需要核查的单位和个体户重点关注本区域内大型学校、大型医院、规模较大企业和个体户。

  四、调研指导的具体要求

  1、各组人员下县(市、区、园区)后,必须深入普查登记第一线,现场指导、检查督促普查员的入户登记工作。

  2、各组人员在调研指导过程中发现数据质量和登记问题工作进度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与当地政府分管经普工作的领导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调研结束后将召开碰头会,请组同时向经普办提交书面材料。

  五、调研分组

  组序

  带队领导

  组员

  责任区域

  联络员

  第一组

  李晓霞

  谢浩

  王伟

  祁东县

  段  乐

  第二组

  陈  淼

  陈知

  耒阳市、高新区、

  李  林

  第三组

  谢明菊

  谭捷

  衡阳县、松木经开区

  肖艳红

  第四组

  李尔平

  陈小强

  李伟平

  刘婧

  汤谷

  衡南县、白沙洲工业园

  晓燕

  第五组

  罗理义

  王庆

  李喜

  衡山县、蒸湘区

  张  雷

  第六组

  刘  霖

  张敏

  秋生

  熊光辉

  常宁市、雁峰区

  魏荣丽

  第七组

  钟晓

  奉红英

  谢德

  家辉

  石鼓区、珠晖区

  刘国平

  八组

  贤君

  胡和国

  张孝

  衡东县、南岳区

  欧阳亚

  六、注意事项

  各组人员在调研指导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不得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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