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专栏 >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 文件通知 >
关于开展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查疑补漏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普办    时间:2018-10-11 09:09
  

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普办

  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已逐步接近尾声,查疑补漏将成为下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确保查疑补漏工作顺利推进,现几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有证个体户问题

      各县市区(园区)必须将已清查出来的有证个体户分乡镇(街道)与市局下发有证工商年报数据比对,少于工商年报数据的地区必须核实情况,说明原因。

  2、单位数量问题

      各县市区(园区)必须清查出来的单位(含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数乡镇(街道)与底册数据对比,凡不足底册数据70%的地区必须核实情况,说明原因。清查底册里所有单位必须标明核查情况

  3、普查小区数据上报问题

      各县市区(园区)迅速清理截止到10月9日下午5点之前上报的清查对象数(含单位和个体户,下同)少于5个的村、上报清查对象数少于20个的社区,必须分乡镇(街道)进行调度,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由社区(村)写出说明,加盖公章后上报至乡镇(街道),由分管经普工作的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市区(园区)经普办。

  4、各类学校辖区内单位清查问题

  各县市区经普办对辖区的各类学校(含中学,高校)校区内的单位清查工作高度重视凡有在校学生5000—1万人的学校上报清查对象数少于20个,在校学生1万—2万人的学校,上报清查对象数少于50个,在校学生2万以上的学校上报清查对象数少于100个的必须分别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负责清查的社区(村)写出说明,加盖公章后上报至乡镇(街道),由分管经普工作的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市区(园区)经普办。

  5企业法人的核实问题

  各县市区底册中正常填表的企业法人单位必须先通过实地清查、网络查询、部门查询等各种途径确定是否确实已注销、吊销或找不到人,根据具体情况在PAD中填写核查情况

  6、查疑补漏具体操作请省局《单位清查查疑补漏和审核验收办法》进行

  衡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主办:衡阳市统计信息网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34-8857855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邮编:421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