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专栏 >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 方案标准 >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预防和应急预案
来源:魏荣丽    时间:2013-12-23 09:31
      

  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预防和

  应急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期间各类不确定因素和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化解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不确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对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影响,加强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防止普查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漏、被窃,确保经济普查登记各关键环节工作安全、可靠、顺畅。

  二、要求

  各级普查机构要树立问题意识,充分估计普查登记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经济普查登记各环节、各细节的流程、要点和时点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认真梳理分析,提前制定科学完备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措施及责任人。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妥善解决。要确保普查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普查数据绝对安全,在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每个环节,做好防遗漏、防错报、防丢失、防泄密、防窃取、防篡改、防删除、防断网等工作。

  三、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一)建立值守应急制度

  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登记阶段,要根据《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实行经济普查工作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实行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建立突发情况信息日报制度

  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经济普查工作日报制度,安排专人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络或传真,逐级向上级经普办值班人员或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如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影响范围等。各级经普办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适时启动预案。

  ()建立联动机制

  经普办各工作组和各专业统计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协作与配合,及时解答涉及本工作组的有关问题,协同处置有关突发事项。普查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向本级普查机构提供的相关行政记录,供普查使用,不对外发布。如由于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泄露普查数据,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或其他恶性后果,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各级普查机构要设立数据质量管理组,对经济普查各环节的质量进行控制,实行专人负责、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数据处理各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消灭各种再生性错误,采用多种技术手段,保证数据质量。各地必须按照《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所制定的各项工作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对执行不到位或出现偏差的,要及时纠正。各级经普办要认真按照《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经普办〔20132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突出实战教学,案例教学,使每一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熟知普查方案、普查登记的全流程,熟练使用PDA,处理普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圆满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各市州经普办要成立培训督导组,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

  四、强化预防措施

  (一)质量控制措施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质量控制:

  1.单位查找。要对加载到PDA中的单位底册上的普查对象全面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部门比对结果查找单位,开展地毯式登记,确保普查对象一个不漏,应统尽统。

  2.数据采集。要增强普查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采集数据的现场核实;要通过质量抽查和逻辑审核提高数据采集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消灭再生性错误。要确保各项普查信息完整准确,对核查已找到的单位、个体户要如实登记,对新增的要认真核实相关资料,逐项填报严格审核上报。

  3.建立PDA设备的运行状况日报制度。各级经普办数据处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全方位监控辖区所有PDA设备的运行状况,对工作状况有疑问、效率不高、调查线路不佳、数据报送不畅等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4.数据审核与汇总。通过数据处理程序实现对数据的自动编辑校验,包括数据的上下限控制、重复记录的核查、一致性、完整性检验等。按照分专业负责的原则,对所有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查询、修正,直至合格。各专业要制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综合数据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科学评估,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二)数据安全措施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1.建立数据每日备份制度。在数据采集阶段,每日要将PDA中的所有数据导出到PC机;在上报数据到指定普查数据接收服务器阶段和所有数据均上报完成后,对数据进行审核修改阶段,每日要对服务器中的数据进行备份。

  2.定期用专用防病毒软件对服务器、PC机进行查毒杀毒。

  3.不得在PDA、数据备份PC机进行与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无关的操作,不能装载与普查工作无关的软件。

  4.使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工具和数据处理软件。各地必须使用国家统配的PDA设备、数据处理软件及软件运行环境,不得擅自更换数据采集工具,不得修改软件系统的数据结构、程序模块、描述文件和操作规程等。

  5.印制适量的普查表(含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和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用于保密单位的普查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单位普查资料的保存和管理等工作。

  6.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安全意识。数据处理时效性强,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证数据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进度要求进行。要采取必要的技术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系统(实现网络管理、漏洞检测、补丁管理与防病毒等功能),防止病毒侵袭和黑客攻击,严防普查数据丢失、泄密。

  (三)网络及设备安全措施

  各级普查机构要对现有的网络设备、PDA设备、应用系统等进行检测、维护、试运行,以保障各种设施能正常运转,或确保应急任务的有效执行。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如PDA网络运营商和制造商)对设备、系统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保障应急供应的紧急支援。各市州、县市区要留一定数量的PDA备机,随时更换、调用。

  (四)人员安全措施

  现场入户调查要至少2人一组,遇到人身安全威胁时,务必以安全为重;遇特殊天气等可调整入户时间。各级经普办要经常提醒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注意人身安全,深入普查一线慰问基层普查员,指导普查登记工作。对普查员因故中途不能继续参加普查工作的,要及时收回设备并安排能胜任普查工作的普查员接续。

  五、应急处理程序和办法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当事人或知情人要立即向当地经济普查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事发单位要直接向省经普办报告,并采取抄送形式报告其上级经普办。对确定的重大的突发事件,向省经普办报告时限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接报时间(24小时报告时制,下同)、信息来源必须说明报告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和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各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要实行日报,必要时随时续报。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的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

  信息报告可先电话报告,但要及时补报文字材料。各地经普办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和设备,指定1部固定电话,经普办相关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应急响应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向本级经普办领导报告;2.进一步调度相关情况;3.对有关信息进行认真研判;4.迅速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5.核实情况向上级经普办报告;6.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协调有关领导和人员到达指挥岗位;7.协调有关工作组(业务协调组、数据处理组、宣传组、统计执法检查组及相关业务组)进行技术支持和处置;8.调度有关工作组提供相关支持保障。必要时经普办主要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应急处理取得实效。对于先期处理未能有效控制事态,需要上级经普办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提出援助请求,上级经普办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派员参加或给予相应支持,必要时县经普办可向省经普办提出应急支援的请求,防止事态扩大。

  (三)应急处置

  普查突发事件一经发生,各级经普办全体人员都应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统计网络安全和普查数据安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员要保护好设备,对PDA设备丢失的,各市州、县市区经普办要及时上报省经普办,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后台管理系统适时进行设备锁定、程序卸载、数据删除等操作;对PDA设备损坏或无法运行的,要视情况迅速处理,及时备份采集的普查信息,及时更换。系统出现异常和网络严重拥塞时,各地要按照上级普查机构的统一安排,实行错时作业、错峰报送,保障全省网上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对拒报、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各级经普办执法检查组要及时组织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并通过媒体曝光。宣传组要加强舆情监测,出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善后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及改进措施等,要认真进行调查评估,并逐级向上级经普办报告。

   

 

主办:衡阳市统计信息网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34-8857855 信访举报电话:12388  邮编:421001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304000038    技术支持: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