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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三经普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15-01-12 00:00

2015 17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衡经普[2015]1号,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工作者克服困难、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确保了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层层推荐额和认真评选,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对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授予珠晖区地方税务局等102个单位“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罗文九等293名同志“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决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继续努力为我市的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希望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广大普查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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