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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局主动作为及早部署2015年第三次经济普查后期各项工作
来源:    时间:2015-01-12 00:00

新年伊始,为善始善终做好三经普后期各项工作,衡阳市局主动作为,及早部署2015年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于 201518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第三次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衡经普办[2015]1),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普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已经市经普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拟于20153月底前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普办要根据当地情况,切实做好本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核和表彰工作。

二是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培训工作。按照省办要求,配置硬件环境,召开经济普查开发应用培训会议,加强对下级普查机构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的指导。

三是经济普查公报的发布工作。按照省经普办的安排,市级普查公报发布时间拟在20154月底前。各地要切实搞好数据的汇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普查最终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普查结果并在相关媒体上刊载。

四是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征文活动。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是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充分利用普查数据,切实搞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市经普办已拟定分析研究参考题目,开展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征文活动,普查资料分析研究征文稿件截止时间为2015731日。

五是经济普查数据的加工、整理和提供工作。要根据本市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需要,及时为有关部门加工、整理、提供普查资料。

六是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搞好资源共享工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参考和为统计调查服务。

七是普查主要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根据经普流程安排,拟在2015年底前完成《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的编辑出版。

八是普查经费保障。各地要继续落实好市政府衡政发[2011]29号文件,按文件规定的标准安排好经费,确保后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是普查成果的宣传工作。各地要切实做好普查成果宣传,提高普查成果的知晓率、利用率。

十是普查的组织领导。为确保经普工作不乱、队伍不散,各地要继续加强经普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做到经普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任务有人落实,扎实做好2015年经普各项工作,为夺取经济普查的全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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