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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
来源:    时间:2014-10-28 00:00

省经普办、省统计局2014929日《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湘经普[2014]28)下发后,衡阳市统计局和经普办迅速行动,及时向市统计局局长、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淼作了专题汇报,于 20141013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衡经普办[2014]12)。市统计局副局长、市经普办主任谢明菊又在1014日全市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申报审批工作业务培训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布置。强调这次评选一是要按照文件精神,严格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二是要将评选对象向基层一线工作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倾斜,基层应占一定比例。三是要按市里要求,搞好分步实施,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此后再搞好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四是要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认真细致的搞好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真正评出干劲,评出风格。

   经过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截止20141024日,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省级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圆满收官,市局已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以电子文档和纸介质格式分别上报省经普办。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正紧锣密鼓的进行,111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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