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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淼:高度重视 全力以赴 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来源:    时间:2013-08-28 00:00

 

 

高度重视   全力以赴

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统计局局长 陈淼

2013827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前期主要工作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下阶段主要工作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安排

此次普查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及多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市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我市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20131月起,到201512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普查准备阶段。时间为20131月至201312月,主要工作是下发文件、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动员部署、组织试点、企业及个体经营户清理整顿、制定和布置经济普查各项方案、业务培训、单位核查、宣传发动、维护更新名录库和基础信息库、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等工作。

()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时间为20141月至5月,主要工作是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全市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入户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检查、验收、数据汇总等工作。完成事后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及上报工作。

()普查成果发布和总结表彰阶段。时间为20146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处理、质量审查、汇总上报、主要数据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时间为20151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完成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资料汇编、经济普查数据库、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前期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6)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不等不靠,提前介入,及早行动,各项工作全力推进,进展顺利。

()做好普查经费预算工作,为经济普查提供财力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普查经费的落实将直接影响普查工作全过程,市统计局将经费保障作为工作启动的重点,积极开展工作。首先,根据国发[2012]60号文件中“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的精神,我局于20134月中旬向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的请示》,提出了经普所需经费的预算。 65,市财政局已就该经费预算进行了全面审核。其次,主动搞好各县市区三经普经费落实衔接工作。深入基层调研促落实,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的编制,确保预算经费能够基本满足此次经济普查的需要。同时,积极跟踪了解县市区普查经费预算安排的进展情况,切实帮助在经费安排上困难较大的县市区普查机构做好与当地政府协调工作。目前,除个别县市区外,均已将本年度的普查经费列入了预算或追加预算。

()积极组建普查机构,为经济普查提供组织保障。首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 201378,市政府印发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衡政发[2013]13),并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志刚为常务副组长,28个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业务协调、资料开发组、数据质量管理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以及农业、规上工业、投资、贸易、能源、服务业、社会、规下工业等专业组。各组职责及人员组成已行文印发。其次,通过督导普查工作情况与联络员不定期的联系,市普查办要求各县市区着力抓好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抓好经费落实、机构组建和人员选调。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以及市直园区的普查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人员选调正在进行,为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积极筹划宣传工作,为经济普查顺利进行造势。普查宣传是整个经济普查的重要环节,必须紧紧抓住不放。普查工作启动以来,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1.在统计信息网开通了经济普查专网。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精神,及时传递经济普查工作信息。同时,利用网络信息方便、快捷、广泛等特点,加大经济普查的宣传。网站下设“普查机构”、“文件通知”、“方案标准”、“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图片新闻”、“县区动态”、“解疑释惑”等栏目。2.在统计信息网上开设了经济普查工作QQ群。凡是与经普工作有联系的单位、部门及个人都参与到了QQ群,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政策、方案、工作进度等方面的交流、解疑释惑和工作联系。3.拟定市直有关新闻媒体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该活动安排按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宣传等媒体类型,分时间段(20138月开始至201512月止)制定了不同的宣传内容,同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力求各项宣传活动做到时间具体、内容丰富、责任落实。

()积极召开各种会议,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召开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汇报会。 412,市统计局召开三经普前期准备工作汇报会,普查中心就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面临的困难及近期工作安排作了详细汇报。会议明确当前要着重抓好人员、办公场地的落实,普查经费预算的跟踪,各类普查物资的及早准备,工作流程的制定,清理整顿方案的制定等工作。二是召开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座谈会。 531,市统计局召开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市直园区统计办主任和分管普查工作的副局长(副主任)。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讨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征求意见稿),传达省统计局经普工作座谈会精神,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业务流程的相关工作。

()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准备,明确经济普查工作要求。目前,市经普办除已下发的文件外,还草拟了《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书》、《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核查方案》、《关于开展全市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清理整顿工作建议》、《关于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衡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细则》等文件,待呈领导批示后下发。

()开展基层单位统计基础整顿,确保真实反映经济状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68 73,市统计局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单位统计基础整顿工作的通知》(衡统办[2013]8)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单位统计基础整顿工作的通知》(衡统[2013]29),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基层单位统计基础整顿工作。整顿的重点是:1.已申报为“四上”企业,但因停产、注销等未能及时退出“四上”统计范围的单位;2.已达“四上”企业申报标准,却因基础统计资料(“三证一表”)不齐备而尚未进入“四上”统计范围的单位;3.目前已具有较大规模的各行业个体经营户。目前,该工作已告一段落,整顿结果已汇总上报市政府领导。

()认真开展全市经济普查第一次督查,为普查后续工作做准备。 2013 6 24 28日,市统计局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基层单位统计基础整顿以及“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印发了《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第一次督查情况通报》。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经济普查前期准备阶段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从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工作过程的各项进度要求来看,我们感到部分工作有所滞后,整个后续工作任务艰巨,难度极大。

()涉及内容广,调查范围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所有行业门类,范围包括第一、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据初步测算,全市将对约5万多个法人单位、1万多个产业活动单位、25万多户个体经营户逐一进行普查登记,普查登记的难度非常之大。

()普查手段新,技术含量高。这次普查将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全面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网络化、信息化。同时,还将建立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科技含量非常之高。

()人员素质要求高,选聘“两员”难。拟定的普查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普查员手持数据采集器(PDA)现场采集数据,普查对象确认无误后再储存保留,取代了以往通过纸介质现场登记的方法。由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在普查中的推广使用,一次性完成任务,对普查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一是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PDA;二是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三是体能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四是心理素质好,能够及时化解普查登记过程中的各种压力。因此,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及乡镇(街道)在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过程中工作难度极大。

()关注程度高,搞准数据难。经济普查成果是进行国民经济核算、评价经济发展成果、修正统计数据、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既与统计年报密切相关,又与国民经济五年规划紧密相联,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由于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多样性以及各种经济类型的并存,还有普查对象的配合程度等,都对搞准普查数据带来越来越大的难度。

四、下阶段主要工作

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关键的一年,认真搞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个普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各级各部门务必抓紧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迅速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召开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经济普查工作,发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积极落实经费预算,并按进度拨付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纳入2013年度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并对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共同搞我市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机构组建、人员抽调、职责明确、任务分解、意见征求、数据提供、调查研究、分析评估等工作,齐抓共管、紧密配合,共同搞好经济普查工作。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结合会议、标语、口号、板(墙)报、宣传单等手段,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使各级干部、广大普查对象认识理解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达到积极支持、如实申报、主动配合经济普查的目的。

()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全面提升经济普查质量和效率。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全面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全面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二是科学制定普查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普查业务培训。三是切实做好普查前期的有关工作。完成普查的人员选调、业务培训、方案制定、数据整理、进度监控、工作交流等基础性工作。

五、需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

市政府衡政发[2013]13号文件要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借此机会,请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支持、协调、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协调文化产业普查事项。

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立项及物资保障和服务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市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监察局:负责和协调查处各级政府及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

市经信委:负责和协调工业和软件服务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人社局:负责和协调经济普查工作绩效考核,协助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

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商务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商贸外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交通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运输业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工商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并协调组织基层工商所参与普查。

市国税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并协调组织基层国税所参与普查。

市地税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并协调组织基层地税所参与普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

市住建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政府金融办: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保险、证券、期货业企业和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银行业企业和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衡阳银监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本系统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协助做好全市经济普查相关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本系统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字化地理信息方面的事项。

市文广新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文化产业及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和协助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等事项。

市教育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产业及相关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市卫生局: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和协调涉及医疗卫生系统企业(单位)和个体医疗诊所名录方面的事项。

衡阳警备区后勤部: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协助做好全市军队系统所属从事民用装备修理的企业和租赁军队房地产的地方企业的经济普查工作。

市武警支队后勤处: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协助做好武警系统所属的生产性企业和租赁武警房地产的地方企业及消防的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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