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15日 ,衡阳市农普办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通知》(衡农普办[2017]16号)精神,组织七个事后质量抽查组,对12个县市区、3个市直园区的三农普数据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方案设计到位。这次事后质量抽查参照国家质量抽查方法,采取平台随机抽取确定抽查对象。共抽样调查普通农户180户、规模经营户64户、农业经营单位36个,调查对象较为全面。市统计局局长陈淼亲自带队、各县市区抽调15名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分组交叉进行。
二、组织程序到位。抽查对象不提前公开,市农普办指定一名同志按照随机的原则抽取调查对象严格保密,调查对象抽好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组长保管,到调查现场与被调查单位一起当面拆封。抽查表式按照国家事后质量抽查表进行入户登记,登记完后在平台上进行数据比对。
三、工作流程到位。这次全市事后质量抽查主要进行四个方面的工作流程。一是核实普查员是否入户登记和签字,并填写到相关记录表;二是入户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表;三是在平台上查询登记表进行比对,计算准确率;四是与被抽查单位交接意见,各组在抽查工作结束前,要与被抽查单位分管领导交换意见,通报抽查结果,提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