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衡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衡南县政府于7月15日印发《衡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发[2016]8号),对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标志着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组织和实施做了明确规定,成立了衡南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统计、发改、财政等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乡镇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通知》还明确三点要求:一要坚持依法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二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