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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政府发文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来源:    时间:2016-06-30 00:00

  317,衡阳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蒸政发[2016]4),对衡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第三全国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通知》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衡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王致伟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统计局,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是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有效。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教育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四是加强经费保障。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县财政局要落实调查经费,按时拨付。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衡阳县第三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也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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