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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农普【2017】4号 关于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农普办    时间:2017-04-24 00:00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根据市农普办《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的通知》(衡农普办[2017]16号)要求,为检验三农普入户现场登记数据质量,市农普领导小组组织七个事后质量抽查小组于2017年4月12日—14日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业普查登记数据进行事后质量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这次事后质量抽查内容包括:各类型普查表的录入上报与清查摸底比对情况、抽中小区地图绘制、清查摸底表、各类普查表与平台上报的指标准确率、现场登记入户率和签字率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共抽查22个乡镇(街道)、36个普查小区、180户农户、64户规模经营户、36个农业经营单位。从抽查情况看,各地各级三农普入户现场登记工作扎实有效,入户登记、录入上报、数据审核整体推进、如期完成。

   (一)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和数据审核改错扎实有效。据抽查反馈的情况,各地入户现场登记数据质量基本符合三农普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录入上报以及数据审核改错等工作严格按照农业普查方案进行操作,现场登记入户和签字情况相对较好,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流程运行到位。衡阳县、衡东县、祁东县、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等县区为搞好三农普数据质量,召开督办会、调度会、协调会、推进会等各种会议20多次;耒阳市、衡南县、衡山县等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改错的相关工作;衡南县、常宁市、南岳区新任统计局长到位抓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入乡村督查督办三农普入户登记录入上报和数据审核改错;高新区、白沙园、松木区率先完成入户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和数据审核改错。

  (二)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和数据审核改错整体推进、如期完成。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普办认真贯彻落实衡农普[2017]1号、2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各种会议研究各项应对措施,实行以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分片指导、包干小组,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责任。对包干负责的乡镇(街道)三农普入户现场登记录入上报、登记质量和数据审核改错全程督查督办和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现场登记数据、录入上报数据以及平台数据审核改错三个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保障了整个工作的整体推进。全市各级农普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上下一心、通力协作,日以继夜的连续作战,三农普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和数据审核改错总体完成。据统计,截止4月13日,全市登记录入上报农户普查表139.14万户,占摸底确定登记数的99.7%;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15831户,占摸底确定登记数的96.5%;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7333个,占摸底确定登记数的103.7%。

  (三)普查数据审核改错组织有力。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统计局、农普办克服了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项目、内容多的困难,凝心聚力奋战在数据审核改错一线。一是成立数据审核工作小组。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普办都成立了三农普数据审核工作小组,局长带领全局人员共同参与,各乡镇全力以赴。二是创新工作方式。(1)实行集中审核。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普办明确专人在每天上午12时前 ,将平台审核的差错清单,反馈给基层,先核实了解,再据实更正。(2)开展集中改错。按照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较好地组织了数据审核改错工作,全市共完成各类数据审核186.36万笔,并全部完成改错任务。(3)推行分批实施。采取分批轮流组织相关人员到固定地点审核改错。(4)抓好重点突破。对疑难或疑似问题做到及时请示、及时汇报,答复后,通过三农普微信平台或电话、QQ群再通报情况,全市共解决疑难或疑似问题2000余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事后质量抽查情况看,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发展不平衡。抽查发现,部分县市区推动工作的办法和点子不多,在调动乡镇和基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积极性上手段、方法欠缺,个别县市区直到国家平台关网时才基本完成数据审核改错。抽查数据准确率上,较好的单位普查指标整体准确率达到90%以上,较差的单位只有65%左右。个别乡镇人员对村、组情况不熟,带路找不到具体地方。

  (二)现场登记存在不入户、不签字和漏登现象。抽查发现,有的乡镇街道的个别普查员没有上门登记,没有按照清查摸底底册逐户登记,出现多起漏登普通农户和规模经营户情况;有的普查员,没有落实普查对象签字的规定,存在代签现象;有的将户主姓名、家庭人口等指标写错。

  (三)普查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抽查发现,有的普查员业务不熟,普查对象分类不清,有的将农户普查表登记为规模经营户普查表,有的又把规模经营户普查表登记为农户普查表;有的普查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凭摸底资料,想当然登记普查表,漏项漏指标较多;表中要素登记不全,家禽养殖、蔬菜种植、播种面积、水产养殖面积等漏登。平台录入数据与现场抽查数据不一致的较多,个别农户、规模户和单位登记的部分指标准确率偏低。

  (四)个别县部分乡镇执行全省登记纸质普查表的规定不到位。抽查发现,个别县的部分乡镇纸质普查表登记随意性大,出现普查员想登记就登记,不想登记就不登记,绝大部分没有纸质普查表的现象,执行全省登记纸质普查表的规定不到位,致使纸质普查表、PDA、住户无法做到三比对、三一致。

 

  三、几点要求

  三农普入户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和数据审核改错已基本结束,为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下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继续抓好普查数据审核改错工作。当前,三农普数据审核改错市、县、乡三级已基本完成,国家和省农普办将对各地相继展开质量抽查工作,各地要对平台数据进行汇总和再审核,对国家和省农普办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要一一抓落实并回复。

  (二)认真做好普查数据验收工作。要按照省、市农普办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三农普数据验收工作,把验收报告、工作日志、数据审核修订数据情况记录表、超长指标记录表、普查数据验收申请等相关工作做实。

  (三)扎实抓好行政村、乡镇普查表填写和录入上报工作。各地一定要按照省、市农普办要求,在普查数据审核改错之后,立即转入行政村、乡镇普查表的填报,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抓好培训,吸取前段工作的经验教训,抓好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填写纸质普查表,再在联网直报平台录入审核上报的规定。在4月30日前填写好纸质普查表并进行初审,5月上旬全面完成乡镇、村表的录入、审核和验收工作。

  (四)做好纸质普查表的收集与保管工作。各地农普机构要将已录入上报的纸质普查表分普查小区、普查区装入资料袋,填写好资料袋封面内容,再装入农普专用纸箱,一律收集到乡镇统一保管,待省明确后,再作处理。

  (五)做好《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发布的准备。要按照省市农普办的工作安排,及时做好三农普公报有关资料的准备,按程序发布普查公报。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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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4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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