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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农普【2017】2号 关于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现场登记工作第二次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农普办    时间:2017-02-21 00:00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根据省农普办2月7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现场登记视频会议精神,为再次启动、全面提速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确保现场登记、现场录入的优质高效,市农普领导小组组织七个督查组于2017年2月14日-16日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业普查入户现场登记工作进行了第二次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针对第一次督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此次重点督查内容包括:对衡农普[2017]1号、衡农普办[2017]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现场登记进度;核查登记对象及核查登记质量等四个方面的情况。督查共抽查了27个乡镇(街道)、50余个普查小区,从督查情况看,各级、各地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现场指导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入户登记、数据核实、录入上报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现场登记工作组织领导力度加大。1月16日(第一次现场登记督查)以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能够按照1月18日督查通报的要求,切实加强入户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农普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统计局长、农普办主任带头深入普查一线,了解登记情况,牵头解决相关问题。珠晖区、南岳区、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等先后召开了三农普现场登记工作推进会或调度会,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进行调度,尤其是衡阳县、珠晖区调度会要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录入上报进度慢的乡镇当场发言表态,效果较明显。蒸湘区、雁峰区、衡南县、衡东县、衡阳县、常宁市、耒阳市等均开展了督查督办,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珠晖区、石鼓区、蒸湘区、衡阳县、松木园、高新区上报进度在全市领先。

  (二)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现场指导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农普办认真贯彻衡农普[2017]1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应对措施,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主体责任。大部分县市区、市直园区都实行了以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分片指导小组,对包干负责指导的乡镇(街道)三农普现场登记进度、登记质量和宣传动员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各单位能够按照省、市制定的质量控制办法,对现场登记的数据审核、登记录入、平台数据审核三个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问题整改有序进行,登记录入上报进度有所加快。据督查反馈,对在第一次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较为重视,正在有序地进行整改,尤其是落实现场登记入户和普查对象签字有明显好转。全市入户登记录入上报进度加快,截止2月21日上午9:00,全市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完成率为18.2%,各单位完成进度见附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第二次督查情况看,各地做了大量工作,现场登记有了新起色。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是反复强调过的还未得到及时整改,个别地方问题还比较严重;全市的上报进度慢,形势较为严峻等。各级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跟踪巡查,抓进度、保质量、促整改、查落实。

  (一)发展不平衡,现场登记录入上报进度慢。个别县市区工作欠主动,在调动乡镇和普查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方法、手段不多,只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没有真正下乡入户实地核查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录入上报进度严重滞后,拖全市的后腿。截止2月21日上午9:00,录入上报完成率在10%以下的有:南岳区5.7%,白沙园6.0%,耒阳市5.6%。规模经营户、经营单位录入上报各县市区基本上还未启动。

  (二)现场登记不入户现象还存在。督查中发现,部分普查员没有完全做到入户现场登记,凭摸底资料、公安清查资料和自己了解的情况填写,还有极个别普查员存在闭门造车等现象。还有些普查员图省事,没有落实好普查对象签字,存在代签现象。在个别普查小区发现连续多户出现相同或有规律的数据,登记表填写存在完全相同品种与数量的蔬菜、养殖相同数量的生猪与家禽等。

  (三)普查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普查表填写数据与核查数据不一致,有些差距还较大。督查中发现,有的普查员责任心不强,表中填写要素不全,家禽养殖、蔬菜种植、经营鱼塘等项目漏填。有的普查员业务不熟,表间错误较多,比如面积前后不等、指标关系不符合逻辑、将土地流转理解为代耕代种、将稻谷与谷子视作同一作物、规模经营户畜禽出栏与年收入不匹配(出栏收入远远大于年收入)、规模户全年经营收入和支出普遍漏填或少填等。有的普查员填写的内容不实,如有些农户实际上只种植了一季稻,表中却填了双季稻;确权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距等。

 

  三、几点要求

  针对当前入户现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现场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亲自过问普查现场登记情况,掌握普查现场登记进度和PDA录入上报进度,对登记质量不合格,登记进度慢的乡镇(街道)要进行督查督办。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普查登记的保障和服务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排除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普查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登记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各级农普办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排查,抓紧进行整改,各级农普办要把工作重心,全部精力放到现场登记一线,深入基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现场登记的检查、调度和督办。

  (二)进一步抓好现场登记进度的调度。要按照省市要求,建立日报和周通报制度。现在离省确定的入户现场登记截止时间只有24天,各地要倒排工期,明确责任,既要抓好普通农户又要抓好规模户和农业单位的现场登记,确保在3月15日前全面完成现场登记录入上报工作。对不按进度报送普查登记资料的要通报批评,确保现场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抓好数据质量普查数据质量的高低是衡量普查是否取得成功的唯一标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既要重视进度,更要重视质量,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落实好数据审核、登记录入、平台数据审核三个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现场登记复核工作,对已登记数据逐户逐单位进行再审核、再核实、再确认。按照清查摸底对象好“回头看”和查遗补漏,确保现场登记入户率、签字率、指标准确率、调查对象确认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加大现场指导和督督办力度。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既要扎扎实实深入乡镇(街道)、深入基层、深入普查一线,热忱服务、细心指导、抓好督查、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尤其要认真组织好现场登记、组织好“回头看”和查遗补漏工作,对照清查摸底底册和部门资料,研究改进完善措施,把漏登的对象补上来,把漏登的品种补上来,把漏填的数据填上来,真正做到应登尽登、应统尽统,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全面、准确。 

     (五)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和舆情防控。要进一步加强普查宣传,继续争取舆论支持,对普查宣传要再鼓励,加大先进人物和事迹等正能量的宣传力度为高质量完成现场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抓好舆情防控,防止普查数据的人为干扰,把问题苗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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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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