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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农普办【2017】8号 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第二次督查的通知
来源:市农普办    时间:2017-02-07 00:00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面了解2017年1月16日以来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现场登记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市三农普入户现场登记工作,确保现场登记按进度、按要求、不重不漏的全面完成,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2月14日-16日进行全市三农普入户现场登记第二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7年2月14日-16日

 

    二、督查分组:

督查分组

督查单位

带队领导

  

联络员

第一组

衡阳县、蒸湘区

李晓霞 

陈知生    

熊光辉

第二组

衡南县、珠晖区

    刘贤君

蒋江雪

胡和国

第三组

常宁市、石鼓区

谢明菊

奉红英  李伟平

  

第四组

耒阳市、雁峰区

李尔平

张孝鹏  谢浩覃

张国林

第五组

祁东县、南岳区

罗理义

    肖立东

  

第六组

衡山县、松木经开区白沙工业园区

  

谢德能    

余征强

第七组

衡东县、高新区

    钟晓燕

周文明  汤谷泉

赵季树

 

    三、督查方式及内容

       (一)方式:听取汇报、查看普查表与实地核查相结合。

       (二)范围:每个县市区(市直园区)随机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前次已抽查的乡镇除外),每个乡镇实地查不少于1个普查小区、2个农户、1个规模农业经营户、1个农业经营单位。

      (三)内容:1、对衡农普[2017]1号、衡农普办[2017]4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三农普现场入户登记进度情况。3、核查登记对象是否有遗漏情况(对照清查摸底底册抽查在清查摸底中不属于农业普查对象、尤其对于成片不属于普查对象的普查小区进行现场甄别;核查年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收入达十万的有没有纳入到规模户普查对象,尤其对于整村没有规模户的要进行重点核查;对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进行核实,尤其是在清查摸底中没有产业活动的县市区要进行重点核实)。4、核查入户登记质量。随机抽查已登记或已录入上报的农业经营户、规模户及经营单位,现场查看登记是否入户、是否填写纸质普查表、登记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全面。

 

     四、要求

        (一)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自行决定;

        (二)各组联络员负责各组督查具体事项衔接和安排,并撰写督查总结;

        (三)2月17日上午10时召开督查情况汇总会;

        (四)车辆保障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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