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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数量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8-05 00:00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衡农普办〔201611   ――――――――――――――――――――――――――――――――――――――――――――――――――――――――――――――――――――――――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上报“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

  数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农普办《关于上报“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数的通知》(湘农普办〔2016〕14号)精神,为确保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调查表如期顺利发放,需精确掌握各县市区“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数量,各地农普办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准确区分“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切实做好“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数量统计工作。请各地在认真核实现有统计资料并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将“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数量统计表于8月25日前上报农普办。

  联系人:陈文慧,电话:0731-8859753,18573480883,邮箱:a330172201@qq.com

  

    附件: “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数量统计表

                 


                                                                          衡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4

  


附件

  “规模农业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数量统计表

  市州:  

  填报人

  单位:个

  县市区

  规模农业经营户

  农业经营单位

   

   

   

   

   

   

   

   

   

   

   

   

   

   

   

   

   

   

   

   

   

   

   

   

   

   

   

   

   

   

   

   

   

    

   

   合计

   

   

  填报说明:

  1、规模农业经营户指具有较大农业经营规模,以商品化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经营户,按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

  种植业: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

  畜牧业: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

  林业:经营林地面积达到500亩及以上;

  渔业: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30万元及以上;

  农林牧渔服务业: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

  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经营户,如各类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大户等,按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

  2、农业经营单位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法人单位和未注册单位,以及不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法人单位或未注册单位中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农场、林场、养殖场、农林牧渔业公司、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具有实际农业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也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科研单位、工矿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基金会等单位附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

  农业经营单位登记对象包括以下三个类型:

  一是农业法人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成立,经过正式注册;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或者农林牧渔服务业为主营行业。

  二是农业未注册单位,指曾未正式注册,但其余均符合上述农业法人单位的登记条件(2-5)的单位,如农民合作社、两户以上合伙或联营的经济体等。

  三是不符合农业法人单位和农业非注册单位的登记条件,但其单位中有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则对这个农业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登记,条件如下:

  有固定经营场所或相对固定的服务对象;

  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

  有收入、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或者农林牧渔服务业为主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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