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
1 | 衡卫职罚字(2021)5202号 | 常宁市人民医院 | 刘志坚 | 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 警告,罚款80000元 | 2021-02-09 |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衡卫职罚字(2021)5201号 | 衡南县人民医院 | 王孝诚 | 新建DSA、DR、CT机房未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已施工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二)、(五)、(六)项 | 罚款300000元 | 2021-02-09 |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