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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

来源: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3-09-05 17:30

序号行政处罚文号或编号被处罚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案件名称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内容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1衡卫医罚字
〔2023〕1号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刘文捷伪造病历资料及未按照规定取得患者或近亲属知情同意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警告,罚款12000元2023-08-28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衡卫医罚字
〔2023〕2号
刘垚伪造病历资料及未按照规定取得患者或近亲属知情同意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警告,罚款12000元2023-08-28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衡卫医罚字
〔2023〕3号
衡阳蒸湘安越康宁健康体检中心刘欣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元,罚款12000元2023-08-28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