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现将衡阳市今年的救治救助任务、标准及要求、对象、流程及定点医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救助任务
全市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950人。
补助标准及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采取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项基本医保)。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再由省、市、县级财政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住院医疗费用资助,生活费自负。
救治救助对象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患者救治救助程序
摸排登记患者→监护人申请→定点医院专科医师复核→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定点医院收治→考核验收。
救助救治定点医院
住院治疗实施定点救治,按照属地就近和患者自愿原则,指定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常宁市中医院、耒阳市精神病医院、耒阳博大精神病医院、衡山县中医院、衡阳县精神病康复医院为定点收治医院。
咨询电话:0734-3138015,3138045
衡阳市卫生计生委
衡阳市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