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要求,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4月9、10、16、17日举行。为确保我市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二)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10、16、17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1年12月20日-30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考试申报表》,附件2),检查无误后直接打印,并确保打印的申请表内容与在网上填报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于2022年1月14日-20日期间到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2021年12月21日-31日期间,各报名点可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初审,考生现场确认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点,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优惠倾斜政策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凡符合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加盖相应的公章。凡未提交此表或公章不全的,不能享受提前一年申报的优惠政策。
四、资格审查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自审,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报名点资格初审,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资格复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衡阳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4)。
2022年1月7日前进行资格复核和复审工作,相关工作由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考缴费
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卫生计生行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卫财务发〔2017〕10号)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考区将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请各报名点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含历史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2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 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优
惠政策申请表》
5.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6.考生资格初审提交材料要求
7.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和程序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01 | 药学 |
102 | 中药学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6 | 病理学技术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8 | 营养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201 | 药学 |
202 | 中药学 |
203 | 护理学 |
204 | 中医护理学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10 | 营养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212 | 心理治疗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216 | 眼视光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303 | 内科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09 | 内分泌学 |
310 | 血液病学 |
311 | 结核病学 |
312 | 传染病学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14 | 职业病学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18 | 骨外科学 |
319 | 胸心外科学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30 | 妇产科学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32 | 儿科学 |
333 | 中医儿科学 |
334 | 眼科学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40 | 精神病学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44 | 放射医学 |
345 | 核医学 |
346 | 超声波医学 |
347 | 麻醉学 |
348 | 康复医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51 | 病理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54 | 口腔内科学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357 | 口腔正畸学 |
358 | 疼痛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60 | 计划生育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卫生 |
363 | 职业卫生 |
364 | 妇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药学 |
367 | 中药学 |
368 | 护理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70 | 外科护理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72 | 儿科护理 |
373 | 社区护理 |
374 | 中医护理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77 | 核医学技术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82 | 营养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85 | 消毒技术 |
386 | 心理治疗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90 | 输血技术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392 | 急诊医学 |
392 | 眼视光技术 |
附件2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条形码 |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照片) | |||||||||||||
证件类型 | 民族 | ||||||||||||||||
证件编码 | 联系方式 | ||||||||||||||||
报 名 情 况 | 档案号 (上一年度报考人员必填此项) | ||||||||||||||||
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 育 情 况 | 最高学历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学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 作 情 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 查 意 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 经审查,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章) | 颁发证书部门意见 | 同意颁发资格证书。
经办人签名:(章) |
备注:①上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 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附件3
报名点设置及咨询电话
报名点 | 咨询电话 | 报名点 | 咨询电话 |
衡阳县卫健局 | 6838158 | 南华附一医院 | 8279023 |
衡南县卫健局 | 8551562 | 南华附二医院 | 8899986 |
衡山县卫健局 | 5810169 | 南华医院 | 8358018 |
衡东县卫健局 | 5233362 | 解放军第922医院 | 8680827 |
祁东县卫健局 | 6279329 | 市中心医院 | 8275766 |
常宁市卫健局 | 7398552 | 市中医医院 | 8137768 |
耒阳市卫健局 | 4341883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8581608 |
石鼓区卫健局 | 8177958 | 市妇幼保健院 | 8127028 |
蒸湘区卫健局 | 8827379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2918003 |
珠晖区卫健局 | 8309560 | 市疾控中心 | 8209286 |
雁峰区卫健局 | 8799231 | 市中心血站 | 8868700 |
高新区卫健局 | 8351755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2683985 |
南岳区卫健局 | 5675077 | 市干部疗养院 | 5662204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2628711 | 市第二精神病医院 | 8222669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3138019 |
说明:
1、衡阳考点办公室设衡阳市卫健委培训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34-8173478),考点负责受理各报名点的资格复审工作;
2、各报名点负责受理考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附件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最高学历 | ||||||||||
单位名称 | |||||||||||
现有职称 | 现有职称聘任时间 | ||||||||||
拟报考职称 | 防疫补贴时间 | (天) | |||||||||
优惠政策 | 申请提前一年申报职称 | ||||||||||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市区卫健局 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卫健委 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为防疫一线人员(以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申报职称填写,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送审单位)、县市区卫健局、市卫健委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表与相关报考材料复印件一并上交,凡属防疫一线人员但未提交此表者,不享受“申报职称可提前一年”的优惠政策。
附件5
申报专业与医师资格类别执业范围对应表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医师资格 类别 | 执业范围 | |
301 | 全科医学 | 临床 | 全科医学专业 |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中医 | 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 | |
303 | 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
305 | 呼吸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06 | 消化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07 | 肾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08 | 神经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09 | 内分泌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10 | 血液病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11 | 结核病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12 | 传染病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14 | 职业病学 | 临床 | 职业病专业 | |
315 | 中医内科学 | 中医 | 中医内科专业 |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专业 | |
317 | 普通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18 | 骨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19 | 胸心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20 | 神经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21 | 泌尿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22 | 小儿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23 | 烧伤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24 | 整形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25 | 中医外科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专业 |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专业 |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专业 | |
328 | 中医骨伤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专业 |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专业 | |
330 | 妇产科学 | 临床 | 妇产科专业 | |
331 | 中医妇科学 | 中医 | 中医妇产科专业 | |
332 | 儿科学 | 临床 | 儿科专业 | |
333 | 中医儿科学 | 中医 | 中医内科专业 | |
334 | 眼科学 | 临床 | 眼耳鼻咽喉专业 | |
335 | 中医眼科学 | 中医 | 中医(眼)耳鼻喉专业 |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临床 | 眼耳鼻咽喉专业 |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中医 | 中医(眼)耳鼻喉专业 |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临床 |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中医 | 中医外科专业 | |
340 | 精神病学 | 临床 | 精神卫生专业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临床 | 内科专业 | |
342 | 肿瘤外科学 | 临床 | 外科专业 |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
344 | 放射医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
345 | 核医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
346 | 超声波医学 | 临床 |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
347 | 麻醉学 | 临床 | 麻醉专业 | |
348 | 康复医学 | 临床 | 康复医学专业 | |
349 | 推拿(按摩)学 | 中医 | 中医针灸推拿专业 | |
350 | 中医针灸学 | 中医 | 中医针灸推拿专业 | |
351 | 病理学 | 临床 |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临床 |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 |
353 | 口腔医学 | 口腔 | 口腔专业 | |
354 | 口腔内科学 | 口腔 | 口腔专业 |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口腔 | 口腔专业 | |
356 | 口腔修复学 | 口腔 | 口腔专业 | |
357 | 口腔正畸学 | 口腔 | 口腔专业 | |
358 | 疼痛学 | 临床 | 内科、外科、麻醉专业 | |
359 | 重症医学 | 临床 | 重症医学专业 | |
360 | 计划生育 | 临床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 |
361 | 疾病控制 | 公卫 | 公卫专业 | |
362 | 公共卫生 | 公卫 | 公卫专业 | |
363 | 职业卫生 | 公卫 | 公卫专业 | |
364 | 妇幼保健 | 公卫 | 公卫专业 | |
365 | 健康教育 | 公卫 | 公卫专业 | |
392 | 急诊医学 | 临床 | 急救医学专业 |
附件6
考生资格初审提交材料要求
注:以下材料打印或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1. 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申报表》1份;
2. 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 第一学历毕业证、后续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查验结果(务必要提供有效期内的):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免费在学信网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zcc.hnedu.cn/zzfind/)查询认证结果页面。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提供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提交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毕业证与身份证名字、出生年月不符者,请出示户口本曾用名页面的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等。受理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联系电话:0734-82116082。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必须提供聘任时的红头文件。
5.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注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从事执业活动)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医师类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药、护、技类由医院提供现任岗位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其注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7.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附件6
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2月20-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信息要求准确完整)→进行照片上传→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后,重新打印)→交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的申报表内容要求与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及相关证件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即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现场资格确认、审查报考资格、交表。
三、网上缴费
湖南考区将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含历史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2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均须上传照片,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电子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照片尺寸、大小详见页面要求)。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选择、填写所在考点名称。(衡阳考点)
(三)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统一发放成绩单,报考人员可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