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报送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评估报告及推荐母婴友好医院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3〕100 号)精神,经医院自评申报,市、县卫健行政部门按照《湖南省母婴友好医院建设标准(试行)》进行复核,拟推荐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衡阳县妇幼保健院四家单位为“湖南省母婴友好”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反映。
市卫健委地址:华新开发区翠竹路8号,邮编:421001,联系电话:0734-8232623。
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受理单位将为反映情况者保密。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