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5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岗位调整情况
1.岗位代码为A202、A402、A410、A803的岗位无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岗位计划。
2.岗位代码为C104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仅1人,且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75分),取消岗位计划。
二、关于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2025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入围面试的445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已经确定,现予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2025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关于体检相关事项
(一) 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
体检对象集合时间及地点:体检日(10月21日)早上7点前到衡阳市卫生健康委院内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 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面试合格分数线要求确定体检对象204名(见附件)。
(三)体检费用
1.体检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公布的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人员需准备自备现金预估650元左右(岗位代码为A903、A904的考生还需额外检查有无输血传播疾病130元左右)。
2.每位考生另行准备500元现金,如需进一步检查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盖章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进入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报考岗位类别为A类(含B401、B404)的考生还需携带本人纸质版笔试准考证。
2.建议体检前禁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等不得尾随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4.当日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体检当日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工作人员会及时与考生电话联系。
5.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真实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6.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自行打印体检报告。
7.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2025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