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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经衡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机构审核,我市2024年度(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符合申报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患者共174人次,应由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137.98万元。现将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个案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此期间,如有疑义,请联系市卫健委医政科,电话0734-8190599。
附件:衡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预支付个案情况
衡阳市卫健委医政科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