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2月8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召开行业作风建设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综合治理工作会,市人口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邹爱民、市纪委副书记肖秀文参加会议并讲话,南华大学纪委书记熊哲琰、纪委副书记曾建新等出席会议。
邹爱民强调,为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程序,全面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9月23日行风建设视频会议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将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力度,对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情节较轻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资格;对索贿受贿的管理岗位人员、通过教育仍不收敛的医务人员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影响较大的违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纪工委书记肖友儒在安排部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综合治理工作的中,首先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主要是因为医务人员思想上存在“不拿白不拿”、“拿得应该”、“法不责众”等观念。为进一步抓好行业作风建设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综合治理,从2005年开始,我市先后在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商业贿赂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7个涉改县市18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以来,各涉改医院药品费用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收入结构逐步趋向合理,药占比同比下降4.3%,门急诊、住院次均药费同比分别下降15.1%、20.9%。
会上,副主任胡晓明就深入推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二是深入实施专项活动;三是全面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四是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等相关单位向大会递交行业作风建设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综合治现工作责任状。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计生局)党委(组)书记、局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省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及七县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