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衡阳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以“升位进类”为目标,狠抓基层基础,严抓综合治理,勤抓优质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全市共上报出生6788人,出生率为7.2‰,其中政策内出生499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73.62%,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46。
(一)持之以恒抓基层基础。坚持实行“月调度、季考评、年总结”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坚持集中抓和经常抓相结合,全面摸底排查人口出生,对实时通、流管平台、公安通报上户信息、医院通报的出生证办理信息、预防接种信息、农合资料等进行全面清理校核;全面整建计划生育业务,对24个月的村级报告单、专干手册、近三年的法律文书、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等业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确保数据一致、逻辑一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全力推进三查四术落实,冬春两季节育活动共完成三查64966人次,四术8839例,其中完成上环5544例,结扎2525例,流引产770例。严格打假治水,对所有上报的四术进行电话调查,并对部分三查四术进行现场调查,对查实的虚报手术除统一核减水分外,还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追责,进一步营造了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
(二)毫不动摇抓依法行政。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5月6日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认清形势加强依法行政,明确任务加大行政力度,细化责任强化职责落实,建章立制加强协调配合,硬化措施加大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5月6日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效果非常明显。2015年1月1日以来,全市共上解社会抚养费1329万元。对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已立案137起,冻结或征收社会抚养费34.6万元。加大“两非”整治力度,健全完善预防“两非”机制,目前已掌握2条“两非”线索,成功突破1例“两非”典型案件,另1例正在查处当中。
(三)齐心协力抓综合治理。4月27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了计生综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的计生综治工作,效果非常明显。组织、人社、宣传、农办等部门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拟评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计生前置审查。电视台积极宣传计生动态和政策法规。药监、建工等部门开展了专项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公安、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强了“实时通”系统应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公安部门实时通报新生儿上户及迁入已婚育龄妇女9058人;卫生部门通报产检信息3436条,分娩信息4910条;民政部门通报婚姻变动登记信息6567条;教育部门通报小学新生11022人;人社部门通报档案托管、失业登记共135人。其他综治部门也都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了综治职责,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全力以赴抓流管工作。制定流动人口清查清理方案,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清理,逐店、逐户进行清理清查,准确掌握流动人口流向信息,及时录入、及时更新,及时通报。准确掌握并采集流入人口定位信息,并100%录入客户端和PADIS平台。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熟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则,熟练操作和应用PADIS平台、全员流动人口“一盘棋”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规定时效反馈信息,保证了两个平台的信息提交率和反馈率,实现网上业务办理经常化。充分利用驻粤协会平台的作用,强化两地区域协作,为流出人口开展便民维权服务,在办证、政策咨询、生殖健康检查等方面为流出人口提供方便。今年来,各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帮助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67个,协助解决就业1315人,维权案例33起,子女入学268人,发放避孕药具2883盒。
(五)以人为本抓优质服务。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政策,为2640名奖扶对象发放奖扶资金269万余元,为236名特扶对象发放特扶资金86.9万余元,为1142名独生子女发放保健费27.4万余元,为163名计生手术并发症对象发放扶助资金23.5万余元。积极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今年已为1998对夫妇进行了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早孕随访率达到88% ,妊娠结局随访率达到90%。稳妥实施“单独两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共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证631个,录入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6609人,奖励金基本落实到位。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设立“生育关怀”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安排部分资金,并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0%共同作为生育关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五关怀”对象,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使用,坚持“县收县管乡用”的原则。今年来,为122名留守儿童发放12万余元助学慰问金,为10户计生家庭提供15万余元创业扶助金,为2545户计生家庭发放108万元生育关怀资金。
(六)坚持不懈抓队伍建设。我局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计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和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我们通过召开例会、不定期督查等方式稳定计生队伍,注重关心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问题,为他们交纳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队伍不散、人心不乱、工作不断。同时,针对省检考核变化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我们举办了乡镇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乡镇计生专干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