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从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传来好消息,又有3例新冠肺炎患者康复良好,符合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于今天康复出院,其中包括两名65岁的老人。截至目前,衡阳市共有32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还有16例在院治疗,治愈率达66.6%。
据了解,此次出院的3名患者,女性1人,男性2人,其中2名男性为65岁的老人。经过周密治疗,3名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好转明显,肺部影像学显示病灶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均符合出院标准。
今日出院病例基本情况如下:
病例19:徐某某,男,65岁(入院登记信息为55岁),从武汉来耒阳市探亲。1月26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9日治愈出院。
病例34:魏某某,女,41岁,衡阳县人。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9日治愈出院。
病例43:盛某某,男,65岁,蒸湘区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9日治愈出院。
附:衡阳市3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信息
病例1:王某某,男,29岁,蒸湘区人。1月16日从武汉回到蒸湘区。1月21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2:蒋某某,男,52岁,衡南县人。1月13日从武汉回到衡南县,16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3:张某,男,45岁,石鼓区人。1月22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石鼓区,23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3日治愈出院。
病例7:蔡某某,女,33岁,衡阳县人。1月20日从武汉自驾车回到衡阳县,24日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8:蒋某某,男,41岁,耒阳市人。与武汉返湘人员有密切接触史。1月23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6日治愈出院。
病例9:刘某某,男,24岁,衡山县人。1月20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3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8日治愈出院。
病例10:唐某某,男,22岁,常宁市人。1月9日到武汉,10日到鄂州,后经武汉到长沙,21日回到常宁市, 25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7日治愈出院。
病例11:戴某某,男,27岁,衡东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4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6日治愈出院。
病例12:何某某,女,47岁,衡南县人。1月17日从武汉回到衡南县,26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4日治愈出院。
病例13:申某,女,37岁,祁东县人。曾在武汉华南市场经商,1月23日回到衡阳,当天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14:谭某某,男,35岁,蒸湘区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15:蒋某,男,20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7日治愈出院。
病例16:蒋某某,女,50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7日治愈出院。
病例21:贺某某,男,31岁,珠晖区人。1月21日晚从武汉回到珠晖区,28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22:彭某某,女,41岁,衡山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7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0日治愈出院。
病例23:盛某某,女,45岁,蒸湘区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密切接触。1月28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8日治愈出院。
病例24:李某,男,30岁,耒阳市人。1月18日从武汉自驾车至娄底市双峰县,后乘车经衡阳回到耒阳市。1月29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6日治愈出院。
病例25:胡某某,男,40岁,衡阳县人。1月18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5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27:曹某某,女,64岁,衡山县人。1月20日从武汉回到衡山县,31日入院治疗,当天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0日治愈出院。
病例28:刘某某,女,36岁,衡南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南县,30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8日治愈出院。
病例29:刘某某,女,59岁,耒阳市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0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31:刘某某,女,42岁,雁峰区人。1月22日从武汉回到雁峰区,29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36:胡某某,男,37岁,蒸湘区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1日入院治疗,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于2月11日治愈出院。
病例17:谢某某,女,72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3日治愈出院。
病例20:李某,男,37岁,耒阳市人。1月21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7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3日治愈出院。
病例4:綦某某,男,37岁,衡山县人。1月15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4日入院治疗,26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4日治愈出院。
病例6:赵某,男,27岁,衡东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当天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5日治愈出院。
病例30:吕某某,男,40岁, 衡阳县人。1月27日入院治疗,2月1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5日治愈出院。
病例26:曹某某,男,24岁,耒阳市人。1月22日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9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8日治愈出院。
病例19:徐某某,男,65岁(入院登记信息为55岁),从武汉来耒阳市探亲。1月26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9日治愈出院。
病例34:魏某某,女,41岁,衡阳县人。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9日治愈出院。
病例43:盛某某,男,65岁,蒸湘区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治疗,于2月19日治愈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