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裕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主要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打通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共享渠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6〕2号),推出了涵盖“医养结合发展”等系列措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养老工作,将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召开了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医养结合工作,提出在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养老机构及公立医院实施医养融合建设试点要求。在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老年健康管理工作职能由民政部门移交卫生健康部门,市卫健委成立老龄健康科,负责协调医养结合工作。2019年开展了“衡阳大健康产业”专题调研,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作为“健康衡阳”建设的专项行动之一。11月底,我委派出调研组,赴京与衡阳智库专家、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副总设计师、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中国宇航学会航天医学工程与空间生物专委会主任陈善广将军及其专家团队,就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和健康衡阳建设的优势资源、前瞻设计、发展远景、系统布局、政策配套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目前,我委已起草《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及《健康衡阳行动(2019—2030年)》(代拟稿),市民政局起草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衡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8—2020年)》,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明确在市本级、街道级、社区级设置居家养老设施,按0.1㎡/人的养老设施用地规划控制,对社区用房进行预留。
(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增设医养结合床位,开通老年人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雁峰区普亲春风老年养护院、珠晖区康复养老中心等,建立了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全市有60%以上的养老机构在医疗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依托民营医院,采用民办公助的方式建成蒸湘区世和医院、蒸湘区静安医院、珠晖区冶金医院、蒸湘区新阳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等医养融合型服务机构,开展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边医院等资源,在建国里、船山路、向荣里等社区建设医养结合服务站所,探索推行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等“医养一体化”基本服务。其中华程医院在太平社区、人民路社区、建设社区等20个社区设立服务点已初具规模,基本实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二是加快医养项目建设。市中心医院与中核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老年护理院项目,拟建立覆盖老年人生老病死全过程的服务。市中医医院着力打造“老有所依”的文明基地、“老有所养”的文化基地、“老有所医”的健康基地,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祁东县颐养苑养老中心,已完成老年公寓楼、老年养护楼共计25500平米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与国内知名公司洽谈合作,打造公建民营医养结合项目。同时,配合市发改委等单位遴选推荐了10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医养结合)获国家专项资助项目。
(三)实施签约服务。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为居家老人提供综合、连续、个性化的医疗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老年居民医疗健康服务实行网络化管理,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辖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指标检测和健康信息管理等服务。目前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关系的有92家,与日间照料中心等签约的有89家,已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094个,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签约 43.99万人,高血压患者签约23.36万人,糖尿病患者签约7.63万人。同时,延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对象,将60岁-65岁之间的老人和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脑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炎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慢性病纳入签约服务,重点突出老年人健康服务。
(四)加强人才培养。2019年,我市开始自主组织全科医生培训,全年培训全科医生944人,超过了前十年全科医生的培训总量,为各级各类医院和养老服务机构广泛推进医养结合、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储备了人才。在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还启动了医养结合服务专业人才培训工作。衡阳市中心医院创办了蒸湘区仁济护理学校,授牌为湖南中医药大学联合办学教学点,招收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等专业学员120名,并设立了祁东县教学点,招收学员35名。同时,我市近年来举办了多期培训,免费培训养老护理人员900多人次。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医养结合作为健康衡阳建设的民生工程和全面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一)制定完善医养结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切实解决影响医养结合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医疗和养老工作在服务内涵、护理分级、收费标准、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理顺医养机构的审批备案管理、医保报销等运行机制,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养老事业快速发展。
(二)推进医养结合和健康养老工作。一是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造小型“嵌入式”医养服务机构,提升慢病治疗和康复护理能力,打造“家门口的医养中心”。二是在小型养老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签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和互助式养老等多种服务。三是加大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举办、管理、运营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和设施,优化审批登记备案流程,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四是将有意向推进医养结合项目且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增设医养结合床位,指导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医务室和诊疗床位,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三)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一是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本着相近、相邻和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签约合作。签约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急救、诊疗服务。二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本身的质量管理,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指南和服务指南,对医养结合服务进行监管。三是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持,整合利用现有的健康和养老信息资源,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形成一个智慧健康养老网络,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一是给予引进相关人才一定的优惠待遇;二是鼓励现有医务人员转型,或者通过签约服务形式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三是明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其他医疗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