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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7-28 16:02

黄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衡阳市口腔医院迁建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衡阳市口腔医院隶属雁峰区政府管辖,位于雁峰区先锋路38号,占地467平方米,医疗用房约3000平方米,场地狭小,无停车位和消防通道,当前迫切需要拓展业务用房。

衡阳市疾控中心老办公楼位于雁峰区和平南路17号,建筑面积8047平方米,国土使用面积2077平方米。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该中心于2018年择新址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业务大楼,总投资约7800万,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和自筹资金6300万元。

为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201866日,市政府召开该项目建设协调会(衡府阅〔20186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处置市疾控中心位于和平南路17号老办公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及时按要求启动办理了资产处置相关程序。202132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复函明确:根据衡阳市规划要求及不动产登记情况,拟处置的市疾控中心老办公楼使用土地性质可确定为商服用地。

同时,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现有的办公楼非常紧张,曾多次向我委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请求调剂到市疾控中心老办公楼办公。

综上,根据实际需要,拟将衡阳市疾控中心老办公楼调剂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使用,建议衡阳市口腔医院另行择址迁建。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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