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市中心医院奇峰院区搬迁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中心医院奇峰院区项目是自筹项目,于2013年动工建设,是市重点工程、重大社会民生项目。该项目坐落在雁峰区奇峰村,占地面积313.77亩,规划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分2次立项批复投资概算合计12.13亿元,已完成投资7.8亿元。因涉案等原因,项目停工时间较长,建设搬迁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项目推进较慢。近年来,项目建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市领导多次莅临项目现场视察指导,调度协调项目推进,目前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快进展。
二、目前进展
该项目目前重点围绕已完工程据实结算、功能布局不合理、项目配套存在缺项等影响项目推进问题开展工作。
(一)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为推进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促进复工复产,市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明确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一是参照市城建投公司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方式对已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二是将已完成工程量和未完成工程量分开处理,未完成工程依法按程序调整概算。三是明确后续建设任务,全面推进一期、三期项目建设,二期只做外墙装修,四期预留发展。四是进一步优化院内功能布局,及完善院外周边配套建设,确定建设幸福河道路桥。五是提出消防新旧规范冲突解决方案。
(二)解决功能规划布局和局部设计不精准的问题。由于前期规划设计较为仓促,局部功能布局滞后,需继续优化和调整。与此同时,新院区周边市政配套不完善需进行提质改造。目前,功能布局优化设计方案已完成,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已完成报建报批手续。
(三)解决据实结算和履行合同争议问题。项目停工时间长,已无法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根据政府常务会纪要,对已完工程据实结算。一期已完工程据实结算报送财政评审为3.7亿,目前,财政评审金额为3.01亿元。施工方不认可一期据实结算结果,不同意解除原施工合同,后续项目无法实施招标。医院与施工方多次反复商谈无果,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依规解除原施工合同。前期,市中心医院已于2023年2月向雁峰区法院起诉解除合同,一审判决解除原施工合同。目前,施工单位不服判决已向雁峰区法院上诉,二审已于2023年6月开庭审判。
(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后续建设项目相关预算编制已完成并报送财政评审,预计2023年8月可以启动项目施工。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快推进据实结算。加快推进二期、三期项目据实结算。
(二)加快推进依法依规解除原施工合同。加快与一期门诊住院楼、三期健康服务楼项目施工方司法途径解除合同。
(三)加强与市政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会同各职能部门组建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及任务清单,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工作,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