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滇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健委以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农村和基层优先,坚持软硬件并重,不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运行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
一、关于推进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搬迁建设工作的问题
为推进市中心医院搬迁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促进复工复产,副省长秦国文、市委书记刘越高、市长朱健、常务副市长于新凡、副市长谢宏、原副市长杨洪峰等省、市领导多次现场调度或主持召开项目建设协调会,为项目纾难解困,市卫健委、市中心医院积极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二、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人才引进的问题
一是合理核定编制。严格执行《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省委办公厅《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卫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卫技人员现状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建立可持续的人才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问题。二是灵活引进人才。积极对接人社、编制等部门,适当扩大医疗机构自主权,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高待遇。三是积极培养人才。加强在岗人员临床进修及在职培训。加强医教协同工作,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定向培养急需的,特别要注重为基层培养安得下心、看得了病的本土医务人员。建立帮带帮扶机制,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带帮扶。严格落实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四是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建立干部人才成长“长回路”机制开展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三强一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增加医务类民生事业指导员下派人数,指导基层一线医疗卫生工作,定期开展坐诊、培训、教学等活动,逐步提升一线医疗卫生水平。
三、关于成立专项基金,发挥质控中心作用,组织三级医院专家定期下到基层进行现场调研、指导的问题
一是健全专业质控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督促各质量控制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履职意识,将工作重心转向诊疗标准规范制定、医疗质量控制和医疗质量考核上,全面提高诊疗规范化、同质化水平,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同时,督促各质控中心认真总结近几年的运行实践,结合本专业特点和质量管理需求,删繁就简、去粗取精,组织修订本专业质控指标体系。
二是切实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与考核。督促各质量控制中心从本专业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费用相对稳定、变异相对较少的常见病、多发病中至少选取1-2病种进行临床质量控制和质量考核。
三是加强质控中心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委将把质控中心履职工作情况、挂靠单位对中心支持、质控对象配合开展工作情况以及质控中心的质控结果等纳入医疗机构巡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以及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范围,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同时,将每年年底组织人员对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质控中心进行约谈和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更换质控中心主任或挂靠单位等方式或给予摘牌处理。
四是进一步支持质控中心工作。我委将督促质控中心挂靠医院加大对挂靠本单位质控中心支持力度,在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按照每年每个质量控制中心不少于5万元经费的标准给予保障,确保履行好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职责。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人才引进力度,并持续督促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严格按照各专科相关质量控制标准,积极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