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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8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7-25 21:27

张朝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基层医院年审检查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机构年审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年审有规范的流程和程序,需要按照资料清单提供资料。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建立了《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护士注册电子化注册系统》《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部分资料可通过网上进行直接查询,但有部分信息如医师职称无法通过网上查询,另外因基层医院电子化信息系统建设落后,导致无法获取相关信息,只能通过纸质资料进行上报。

下一步,我委将把基层医院年审检查存在的实际问题向省卫健委及国家卫健委进行反映,力争国家及省卫健委能出台优化医疗机构年审相关程序的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程序,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压力。同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强化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医院办事效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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