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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11-20 21:55


 

刘秋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二孩政策实施的建议》收悉,综合市税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国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衡阳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改革,拟定了《衡阳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强组织,完善机制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朱健市长任组长的衡阳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在完善政策配套、公共服务、信息互通等保障措施方面加强协作,切实解决幼有所育、老有所养问题。是凝聚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市交通局等六部门出台了《衡阳市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工作方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对于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80万元的优惠政策。市水务局对生三孩家庭居民生活用水量各阶梯等级相应调增5立方米/。三是监督管理到位。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挂钩,有力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

(二)强能力,提升服务保障。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持续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强化妇幼服务能力建设。成立了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升母婴救治水平。开设再生育咨询门诊和不孕不育门诊,对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等不孕症综合治疗。做好高危分级管理,对高龄、高危人群实行孕期保健市级医院统一管理,追踪随访市镇两级共同管理模式,提高高危人群孕期管理质量,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孕产妇死亡事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二是强化妇幼健康业务培训。通过邀请省级专家培训授课、上级医院带教查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应急演练、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及妇幼保健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同时组织相关专家下基层,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母婴安全、艾梅乙防治等培训。三是优化妇幼保健服务新方式。积极探索建设医疗资源+母婴照护的高端产后服务链,在衡阳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了全市首家公立月子中心,推出婚前、孕前、孕期、产后及儿童保健一条龙服务模式,全方位服务广大孕产妇。

(三)抓重点,强化政策落实。一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3年,市政府将“新增1万托位”纳入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普惠托育“护蕾行动”列入省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要求,我市今年将新增4千个托位。截至6月20日,全市共完成新增托位3140个,完成率74.76%。目前,我市共有托育机构315家,可提供托位23122个,常住人口每千人托位数达3.55个。是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市卫健委联合市人社、市总工会等部门积极督促各用人单位落实好女性产假休假制度,通过加强保护女职工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检查重点行业女职工劳动权益、畅通女职工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侵害女职工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等方式,关注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面孩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税费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发展形势和生育政策调整的积极意义,依托医院、大型商场等场所,布点建设公共场所母婴室,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和事后督查,鼓励和支持女性发展,减少女职工隐性就业歧视现象。是优化税费减免。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规定,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家庭教育、抚养和赡养的负担。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托育服务,提升妇幼健康优质服务,为推动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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