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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12-29 22:09

陈碾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放三胎配套措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问题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为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并于2021720日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123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615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来,我委认真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工作调研、现场督查,促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我市有序有力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我委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制定我市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听取相关单位、基层意见。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全市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工作力度:

一、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准确解读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发展形势和生育政策调整的积极意义,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科学健康养育和公平教育,引领形成浓厚的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婚嫁陋习,摒弃不良婚育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勤俭节约文明新风,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二、制定配套措施。我委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建了专门起草班子,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座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4次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数易其稿形成了《衡阳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衡阳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关于建立衡阳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目前,相关部门已基本达成共识,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对于你们提出的适当延长产假、提高三孩的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的报销额度等建议,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行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统筹考虑全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础上,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三、完善组织机制。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促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完善部门配合、政策衔接、信息共享的人口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依法加强对服务成本、居民收入等信息的收集,推进重要指标年度测算,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口发展战略规划、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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