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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卫计委转发《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30 00:00

衡卫计委〔2015〕9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

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计生局):

  现将《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30

 

    附件:

 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湖南省

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