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CR-2013-20002
关于印发《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及驻衡部省属医疗机构:
现将《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市卫生局
2013年1月6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省医政处、农卫处、妇社处、人事处
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60号)、《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医政发〔2013〕9号)要求,统筹协调我市城镇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对口支援、优质护理服务“院帮院”工作及城区卫生技术人员晋级(中、高级)前到基层服务和科技特派员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目标,以加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使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在县域能够得到基本解决,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制度的有效落实,努力做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培训一批人才、服务一方群众”,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医政、人事、中医、农卫、妇社、计财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医政、人事、中医、农卫、妇社、计财科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政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范围
全市三级医院作为城区二级医院、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医院,县级医院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医院,具体帮扶对象安排见附件1、2。
四、工作内容
(一)加大学科建设的扶持力度。根据被帮扶医院近三年县(院)外转诊率前4位的病种、大病保障病种以及医院发展需求,帮助被帮扶医院制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采取“团队帮扶”的模式,帮助被帮扶医院加强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促升被帮扶医院内涵建设水平。具体指标见附件3。
(二)开展日常诊疗和培训工作。派驻人员在被帮扶医院参与门诊与病房排/值班等临床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诊疗服务。通过组织查房、技术培训、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免费接受进修人员等形式,提高被帮扶医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加强帮扶医院管理输出力度。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鼓励帮扶医院、被帮扶医院管理人员相互挂职,引进帮扶医院成熟管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被帮扶医院的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新技术的承接能力。
(四)创新帮扶方式。协助建设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帮扶医院之间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教育等。对被帮扶医院急需的医疗设施设备进行资金支持或物质捐赠。实行帮扶医院、被帮扶医院相同专业、相同职称人员(被支援医院也可低一级职称)进行置换,支援和进修同时进行。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对基层医院进行适宜技术的推广,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实施集中化培训。市城区建立5个培训基地,用于集中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初级创伤培训基地设衡阳市中心医院,要求每年培训4期,每期培训不低于20人;助产技术(自然分娩)培训基地设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培训2期,每期培训人次不低于100人;护理管理培训基地设衡阳市中心医院,每年培训1期,培训人次不低于100人;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基地设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每年培训1期,培训人次不低于100人;康复医疗技术培训基地设南华大学附一医院,每年培训2期,每期培训人次不低于20人。
五、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日~2014年3月30日。各项目医院在2013年3月底前签订帮扶协议书(附件4),确保派驻医务人员全部到位。派驻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但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原对口支援关系保持至2013年3月底,各项目单位不得自行提前终止。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项目医院要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该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帮扶医院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以市卫生局工作要求为基本标准(可以提高标准和内容)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各帮扶医院还要确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派驻人员,要将工作内容、步骤细化到月和周,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签订协议。各帮扶医院在签订帮扶协议前,要由院长带队到被帮扶医院进行实地调研,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学科建设计划、派出医生和进修工作计划及具体帮扶形式和方法,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执行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四)人员要求。各帮扶医院要根据被帮扶医院的需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帮扶,要求帮扶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有一定的管理和教学能力,为身体健康的高级职称或高年资初、中级职称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人员(优先考虑晋职人员)。
(五)信息上报。各县市区卫生局、各项目医院要将该项目的工作方案、帮扶医院与被帮扶医院的帮扶协议(原件)、2013年度各帮扶医院需下基层服务对象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名单(附件5)及“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院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附件6)于2013年3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项目中期评估总结于2013年10月1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同时各地各单位还要注重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将项目执行中的好方式、好方法、好经验、好人好事以信息简报的形式进行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电子邮箱jiangxianyuan1005@126.com。
(六)经费支持。各帮扶单位要保证派驻医务人员的工资补助和交通津贴,确保其福利水平,派驻人员不得收取受援医院的任何补贴和奖金。项目国家补贴由市卫生局各相关部门考核后下拨。
(七)监督考核。市卫生局成立监督考核机构,由人事科牵头,医政、中医、妇社、农卫、计财科配合,对项目按照主要指标(附件3)实行中期和年终考核。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考核机构,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项目落实。对于帮扶医院拒绝参加帮扶或未按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的,被帮扶医院未按协议要求给予帮扶医院应有支持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纠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项目补贴经费及各级专项经费的使用资格。对于拒绝参加帮扶或未按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的个人,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序列。没有安排帮扶任务的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职(中、高级)前到基层服务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联系安排。所有单位2013年度晋职前下基层服务人员名单需在2013年3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人事科、医政科,年初未上报人员名单的年底将不予办理个人基层服务表。对于帮扶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的单位,市卫生局将在下一年度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城区二、三级医院帮扶对象及派驻人数安排表
2.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安排表
3.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帮扶医院及派驻人员具体考核指标
4.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帮扶医院与被帮扶医院帮扶协议书
5.衡阳市城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级(中、高级)前到基层服务人员名单
6.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各县市区和各帮扶医院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信息表
附件1:
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
项目城区二、三级医院帮扶对象及派驻人数安排表
序号 | 帮扶医院 | 受帮扶的城区二级医院、县级医院 | 派驻 人数 | 进修人数 | 受帮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派驻 人数 | 进修人数 | |
1 | 南华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 | 1.衡阳县人民医院 | 2-3 | 10 | 1.蒸湘区蒸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帮扶医院每周安排专家坐诊半天 | 1-2 | |
2.石鼓区青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衡东县人民医院 | 2-3 | 10 | ||||||
3.衡阳市第五医院 | 1-2 | 5 | 3.雁峰区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4.衡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 1-2 | 5 | ||||||
2 | 南华大学附属 第二医院 | 1.衡阳县第三人民医院 | 2-3 | 10 | 1.石鼓区合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蒸湘区联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耒阳市人民医院 | 2-3 | 10 | 3.华新区华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3 | 衡阳市中心医院 | 1.祁东县人民医院 | 2-3 | 10 | 1.石鼓区人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雁峰区黄茶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常宁市人民医院 | 2-3 | 10 | 3.雁峰区雁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3.衡山县人民医院 | 2-3 | 10 | 4.雁峰区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4.华新医院 | 1-2 | 3 | ||||||
4 | 南华大学附属 南华医院 | 1.衡南县人民医院 | 2-3 | 10 | 1.珠晖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1-2 | 5 | 2.珠晖区新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3.珠晖区广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5 | 南华大学 附属第三医院 | 衡阳市干疗院 | 1-2 | 2 | 南岳区祝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帮扶医院每周 安排专家坐诊半天 | 1-2 | |
6 | 衡阳市 第一人民医院 | 1.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2-3 | 10 | 1.珠晖区苗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祁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 1-2 | 5 | 2.珠晖区粤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3.珠晖区冶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7 | 衡阳市 妇幼保健院 | 1.衡阳县妇幼保健院 | 1-2 | 3 | 1.蒸湘区衡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衡山县妇幼保健院 | 1-2 | 3 | 2..珠晖区广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8 | 衡阳市 中医医院 | 1.衡南县中医院 | 1-2 | 5 | 1.蒸湘区蒸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2.衡阳县中医院 | 1-2 | 5 | 2.雁峰区天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3.石鼓区潇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 | 衡阳市 第三人民医院 | 1.祁东县人民医院 | 1 | 1 | ||||
2.常宁市人民医院 | 1 | 1 | ||||||
10 | 衡阳市 第四人民医院 | 珠晖区新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11 | 衡阳市 第五医院 |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12 | 江东中医院 | 珠晖区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
13 | 雁峰区中医院 | 雁峰区天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备注:
1.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帮扶的科室为县级医院的感染科;
2.应基层医疗机构的要求,部分社区服务中心由1-2所上级医疗机构共同帮扶;
3.上级医院帮扶下级医院的派驻医生可以是医院已经退休但因工作需要重新办理了返聘手续的专家。
附件2: | ||||||||||
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 项目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安排表 | ||||||||||
项目县市区名称 | 被帮扶乡镇 | 帮扶医院 | 帮扶 队 员 情 况 | 接收受援单位进修人数 | ||||||
卫生院名称 | 名 称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务 | 学 历 | 从事专业及职称 | 支援起止时间 | ||
衡山县 | 岭坡乡卫生院 | 衡山县人民医院 | 陈爱军 | 男 | 38 | 科主任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7 |
衡山县 | 岭坡乡卫生院 | 衡山县人民医院 | 邓凌月 | 女 | 31 | 副主任 | 本科 | 内科主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衡山县 | 岭坡乡卫生院 | 衡山县人民医院 | 唐 剑 | 男 | 35 | 无 | 大专 | 内科主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衡山县 | 长江镇卫生院 | 衡山县妇幼保健院 | 彭艳敏 | 女 | 35 | 副院长 | 本科 | 妇产科主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3 |
衡山县 | 长江镇卫生院 | 衡山县妇幼保健院 | 龙占良 | 女 | 42 | 科主任 | 大专 | 妇产科主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衡山县 | 长江镇卫生院 | 衡山县妇幼保健院 | 赵文君 | 女 | 32 | 无 | 大专 | 妇产科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祁东县 | 双桥镇卫生院 | 祁东县中医医院 | 旷明政 | 男 | 35 | 无 | 本科 | 骨伤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2 |
祁东县 | 双桥镇卫生院 | 祁东县中医医院 | 周 琼 | 女 | 31 | 无 | 本科 | 妇产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祁东县 | 双桥镇卫生院 | 祁东县中医医院 | 周洪英 | 女 | 44 | 副主任 | 大专 | 内科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祁东县 | 鸟江镇卫生院 | 祁东县人民医院 | 高环球 | 男 | 39 | 无 | 大专 | 内科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2 |
祁东县 | 鸟江镇卫生院 | 祁东县人民医院 | 周 雄 | 男 | 33 | 无 | 本科 | 外科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祁东县 | 鸟江镇卫生院 | 祁东县人民医院 | 李 波 | 女 | 36 | 无 | 大专 | 妇产科 | 2013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耒阳市 | 南京乡卫生院 | 耒阳市中医院 | 资 炜 | 男 | 45 | 医务科主任 | 本科 | 主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8月31日 | 2 |
耒阳市 | 南京乡卫生院 | 耒阳市中医院 | 郑国衡 | 男 | 51 | 急诊外科主任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8月31日 | |
耒阳市 | 南京乡卫生院 | 耒阳市中医院 | 陈闻芳 | 女 | 39 | 保健科副主任 | 本科 | 主治医师 | 2013年2月28日至8月31日 | |
耒阳市 | 南京乡卫生院 | 耒阳市中医院 | 张小平 | 男 | 49 | 科教科主任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耒阳市 | 南京乡卫生院 | 耒阳市中医院 | 刘小林 | 男 | 46 | 质控科主任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耒阳市 | 南京乡卫生院 | 耒阳市中医院 | 廖复光 | 男 | 45 | 大内科主任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耒阳市 | 遥田镇卫生院 | 耒阳市人民医院 | 刘小龙 | 男 | 41 | 主任 | 本科 | 内科主治 | 2013年2月28日至8月31日 | 2 |
耒阳市 | 遥田镇卫生院 | 耒阳市人民医院 | 刘勇 | 男 | 41 | 主任 | 本科 | B超主治 | 2013年2月28日至8月31日 | |
耒阳市 | 遥田镇卫生院 | 耒阳市人民医院 | 文昌菊 | 女 | 42 | 无 | 本科 | 儿科主治 | 2013年2月28日至8月31日 | |
耒阳市 | 遥田镇卫生院 | 耒阳市人民医院 | 曾荣 | 男 | 42 | 无 | 本科 | 内科主治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耒阳市 | 遥田镇卫生院 | 耒阳市人民医院 | 陈国文 | 男 | 44 | 主任 | 本科 | 内科主治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 |
耒阳市 | 遥田镇卫生院 | 耒阳市人民医院 | 欧阳洁 | 男 | 38 | 无 | 研究生 | 外科主治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
附件3:
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帮扶医院及
派驻人员具体考核指标
一、帮扶医院
1、由医院主要领导人带队赴被帮扶医院实地调研≥1次;
2、开展法律法规、业务讲座≥12次;
3、帮助被帮扶医院建设重点专科≥2个;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5个;
5、组织临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12次;
6、开展查房≥24次;
7、医院派驻人员无违规违纪不良医德医风表现;
8、被帮扶医院对派驻人员满意度≥90%;
9、患者对项目知晓率≥80%
10、被支援医院服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明显提升。
二、派驻人员
1、在帮扶医院工作时间占正常工作日时间≥95%;
2、门诊坐诊时间每周≥2个半工作日;
3、对本专业危重病人抢救参与率≥60%;
4、手术示教(主刀)每月≥2台;
5、临床教学查房每月≥2次;
6、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学习班、小讲课每月≥1次;
7、开展巡回医疗≥6次(主要为派驻乡镇卫生院的人员);
8、指导全院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应急预案等;
9、指导病历质量控制,全院病历书写水平提高,无Ⅴ级病历。
10、医德医风好,无收受红包等违规违纪行为,病人满意度≥90%。
附件4:
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帮扶医院
与被帮扶医院帮扶协议书
一、帮扶单位
(一)帮扶内容
1、加大学科建设扶持力度:帮助建立的重点专科为:
、 、
2、开展新技术项目:
、 、
、 、
3、开展日常诊疗、培训及管理工作:
(1)派驻医生 人、时间为 月;护士 人、时间为 月;医技人员 人、时间为 月;管理人员 人、时间为 月;
(2)组织查房 次;
(3)开展法律法规、业务讲座 次;
(4)开展手术示教 次;
(5)门诊坐诊每周 天;
(6)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医院病历质量控制;
(7)接受进修人员 人:其中医生 人、时间为 月;护士 人、时间为 月;医技人员 人、时间为 月;管理人员 人、时间为 月。
(8)开展巡回医疗 次。(主要为帮扶乡镇卫生院的单位)
4、创新帮扶方式(可选):
(1)协助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
(2)对帮扶医院急需的医疗设备设施进行资金支持或物资捐赠;具体为:①仪器设备名称 ,合计金额: 元; ②捐助资金 元。
(3)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具体为:
5、派驻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 称 | 任职时间 | 专业特长 | 派驻时间 |
| | | | | | 月至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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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帮扶内容:
二、被帮扶单位
(一)责任与义务
1、积极支持被帮扶医院的帮扶工作;
2、做好派驻医务人员的后勤保障;
3、做好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
4、为派驻人员工作开展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5、选派到帮扶医院进修的医务人员必须是品学兼优、业务素质较高、取得专业资格的中青年业务骨干;
6、其他:
(二)预期的目标:
(三)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帮扶医院责任人: 被帮扶医院责任人:
帮扶医院盖章: 被帮扶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四份,帮扶双方确定帮扶内容后填写,双方单位领导分别签字盖章后各留一份,被帮扶单位报县市区卫生局一份,帮扶单位报市卫生局一份。
附件5:
衡阳市城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级(中、高级)前到基层
服务人员名单
单位: (公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任职时间 | 下基层服务单位 | 具体服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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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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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附件6:
衡阳市“上级医疗机构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项目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帮扶医院
单位: (公章)
填报项目 | 具体负责人 | 具体联络人 |
姓 名 | ||
职 务 |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