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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园区企业防控指南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2-24 11:34

一、园区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口罩、酒精、84 消毒液、手套、体温枪等相关物资保障工作;设立应急隔离场所。

二、加强人员排查与管理。

1、对所有湖北地区或有湖北地区暴露史的来衡返衡复工人员实行信息登记,并对其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安排专人进行健康监测,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上岗工作。

2、对其他地区来衡返衡复工人员,对其14天内旅居史进行全面排查、信息登记,有健康证明、没有发热和感染症状的且14天内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的人员可正常工作。对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经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方可解除隔离,上岗工作。

三、开展健康监测。在企业门岗和车间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所有人员每天开展2次体温监测。

四、疑似病例处置。企业在人员排查和健康监测中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并专车送到定点医院救治排查。

五、在厂期间员工须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六、职工就餐实施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倡导单桌就餐,同向而坐,至少间隔1米以上。

七、不召开员工大会,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

八、每天安排专人对厂区内车间、电梯、食堂、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九、园区安排驻企防疫联络员到各企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负责的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