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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缴存单位: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单位网厅)自推广使用以来,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实现了零距离、零柜面、零跑腿,单位和职工享受到了优质、便捷的服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将全面使用单位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网厅主要功能

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网厅办理单位和职工的信息变更、职工账户状态变更、职工账户增减、职工同城转移、缴存基数调整、单位汇缴(补缴)以及单位和个人信息查询等业务。

二、缴存业务办理流程

缴存单位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单位网厅办理缴存业务,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必须严格按照汇缴变更、汇缴核定、转账汇款、到账分配四个流程逐步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汇缴变更:缴存单位如有人员变更或是年度基数调整,需通过单位网厅进行以下业务操作,具体包括个人开户、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启封、同城转移、基数调整等。

缴存单位若无人员变更或是年度基数调整,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汇缴核定:人员变更或是年度基数调整审核通过后,缴存单位认真核对本单位的应缴人数和应缴金额,确认无误后,在单位网厅进行汇缴核定。

(三)转账汇款:缴存单位根据核定后的当月应缴金额,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账户转账汇款。

(四)到账分配:缴存单位通过单位网厅查看本单位账户资金情况,如已到账,及时通过单位网厅将单位账户资金分配到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三、相关要求

1.已发放CA证书的单位自2022年4月1日起,使用单位网厅办理缴存业务;未发放CA证书的单位要抓紧时间办理CA证书,自2022年5月1日起,使用单位网厅办理缴存业务。如缴存单位未按要求使用单位网厅导致资金未及时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影响职工办理提取、贷款、贷后(包括月对冲)等业务,由缴存单位承担责任。

2.单位在办理转账时,务必在“用途栏”、“附言栏”或“摘要栏”注明如下固化信息(有两个或三个栏目的应同时备注):ZH单位公积金账号(八位数)、汇(补)缴、应缴年月和公积金,用于缴存资金来源识别,例如:ZH01010101汇缴(202111)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