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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5月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按2.1%、5年以上按2.6%执行;第二套5年以下(含5年)按2.525%、5年以上按3.075%执行。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已经录入业务系统尚未发放的首套、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利率执行。

三、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第十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的规定,对已经发放期限在1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利率调整,对发放贷款期限为1年(含)的贷款,其利率不作调整。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编辑:王琳

二审:李珍菊

三审:杨伫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