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来源:清风衡阳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巡察。3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党组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刘越高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逢丁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抓实任务分解。研究制定《中共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按照责任分工逐项问题抓整改,逐个环节抓落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扎实压紧各级责任。制定了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标对表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逢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主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6月1日,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公积金职能职责有差距。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第一议题”制度形同虚设。
一是中心党组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在党组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二是机关党委已将“第一议题”制度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列入机关党委会议、党小组会议的“第一议题”。
(2)党的二十大的学习不深入。
一是强化学习领悟。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3年3月28日、5月9日持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学习研讨。二是坚持学做结合。持续“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紧抓中心2023年度十项重点工作,以“三聚焦五立足”为抓手,推进公积金标准化管理和“放管服”改革。三是强化贯彻落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善业务标准化办理,加快祁东、石鼓管理部建设,方便单位、群众就近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促进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3)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是及时抓好相关文件“补火”学习,于3月15日中心党组会上对市委《关于推进清廉衡阳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清廉衡阳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进行“补火”学习,更深了解清廉衡阳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法路径。二是对标清廉机关标准化建设“五好”标准、“四无”清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中心党组清廉机关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中心清廉机关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继续将清廉机关建设完成情况纳入中心整体目标管理考核。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政策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制定和执行政策不科学。
一是拟定重要文件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出台前背景调查及研究讨论,使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加科学合理。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4月13日,携手湖南银行衡阳市分行推进组合贷款,分别在公积金中心官网、公积金公众号、红网、衡阳日报、湖南日报、衡阳交通电台等媒体平台宣传。下一步,将通过送贷款政策进楼盘、公积金政策上房交会等活动加大对组合贷款、异地贷款等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扩宽政策宣传渠道。3月28日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公众号对缴存职工关注的缴存、提取、贷款及跨省通办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4月13日,通过中心官网、公众号对缴存职工关注的组合贷款热点问题进行解答;4月21日,珠晖管理部携手银行对珠晖区部分缴存单位进行了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政策宣传及现场答疑。5月11日-12日,中心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会议,统筹安排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并现场就有关业务问题交流答疑。通过不同形式扩宽政策宣传渠道,更好发挥公积金的社会效益。
(2)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到位。
一是5月24日召开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已对中心新任党组书记、主任以及因岗位变动的委员进行调整,保障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正常运转。二是2021年度增值收益已于2022年10月11日、10月31日分次全部上缴。下一步将完善增值收益上缴制度,及时上缴增值收益。
(3)制定发展规划不精准。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根据中央、省、市精神及衡阳房地产形势,每年度研究制定工作要点、目标计划等,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保障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二是在今后长远规划建设中,不仅要考虑湖南省住房公积金规划情况,还要充分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综合因素,广泛征集意见,对接落实好中央、省、市相关精神。
3.关于履职尽责业绩不优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缴存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的通知》《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细则》,健全缴存制度。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推进会压实责任,各城区管理部采取业务培训、携手银行进园区、现场答疑交流等方式,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5月19日中心组织召开机关党建提质年工作部署暨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会,“以党建促业务”,再次强调“加强调度抓责任,拓宽宣传加扩面”。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2022年12月底发布《关于明确各管理部业务范围、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的通知》,明确了提取、个人贷款业务全域通办;2023年5月发布《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服务四项制度》,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为民服务的制度规定。不断优化各类服务事项,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贷款方面。
一是根据中心2022年度报告统计:2022年度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75%,较2021年上升了0.41%;2022年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占比63.03%,较2021年上升了6.31%。下一步,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政策,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家庭。二是根据中心2023年1-4月业务数据统计:贷款最高额为60万元的借款人中青年占比为89%;职工购房办理“先取后贷”业务占贷款总量50%以上。下一步,加大对提高贷款额度、提取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保障性。
(3)资金使用方面。
一是4月12日,中心召开2023年业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管理部必须落实好“应贷尽贷”、“应贷足额贷”、“应取尽取”相关政策规定。4月25日相关科室对1-4月贷款发放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贷款客户进行回访,抽查管理部“应取尽取、应贷尽贷”落实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对管理部业务办理情况的监督。二是4月13日、14日、18日耒阳管理部进楼盘宣讲政策,组织楼盘销售人员开展贷款政策培训。下一步,各管理部将持续开展政策进楼盘宣讲活动,并且中心计划在2023年房交会期间举办一次大规模政策宣传活动。三是4月20日,衡南管理部工作人员为楼盘贷款客户提供上门集中面签服务。四是5月11日衡东管理部、5月17日珠晖管理部为客户提供延时服务。今后,将激励管理部采取更多的便民措施,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
4.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近期中心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突出单位”,中心将继续加大创新争优工作力度,争取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二是制定了《领导班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确保领导下基层调研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已制定《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计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学习。四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上党组会集体决策制度。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履行中心党组主体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四个纳入”,明确1名党员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中心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开展风险分析研判。二是制订出台《中心网站、新媒体(微博、微信)运营及管理办法》、《关于对上墙上栏、电子显示屏、景观小品等宣传内容制作和公开实行“三审制”的通知》、《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并严格落实宣传三审制度。三是强化网络新闻宣传。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新兴媒体做好意识形态领域文章转发。
(二)反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有不足。
6.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强化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
一是实施提取、个人贷款业务全域通办,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定,不断优化各类服务事项,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二是对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服务意识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警示,将服务抓在日常;在中心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对科室和管理部均增设了投诉率考核指标,将服务效率直接与绩效挂钩。今后,不断优化考核方案,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提实效。三是2023年3月,中心对全市11个管理部开展了网上业务和信息化工作现场调研,并对管理部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下一步,中心将对各管理部加强业务工作检查与审计,对发现服务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进行认真整治。四是2022年11月对有关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调整,2022年5月机关纪委对相关管理部进行了集体谈话。今后,对管理部加强暗访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批评、对服务意识不强的人员进行调岗。
(2)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2023年2月8日至9日中心以《业务类标准化管理手册》为蓝本举办了一次全员业务培训。下一步,计划在下半年举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检验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通过举行全员业务培训、业务研讨会及业务知识比赛做到人人都是业务能手。二是4月20日至5月30日通过业务系统对中心业务标准化规范操作进行专项审计,对柜台工作人员业务操作及贷款档案管理作为重点稽核。下一步,继续加大业务稽核力度,对发现业务未按标准操作、工作不认真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做到及时纠正。
(3)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
一是加大稽核力度。创新稽核手段,特别是加大电子化稽核与事中稽核,促进业务办理规范化。二是加大违规业务的处理力度。发现1起,整改1起,根据实际情况,按《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7.关于“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存在差距。
一是2023年4月20日至5月30日通过业务系统对中心业务标准化规范操作进行专项审计;5月15日至19日对管理部进行现场稽核。今后,将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业务审计的力度,严格落实好《业务类标准化管理手册》中的规范要求。二是2022年12月底我中心发布《关于明确各管理部业务范围、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的通知》,明确了提取、个人贷款业务全域通办。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5月中心制定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优化服务四项制度。下一步要求各管理部严格落实优化服务四项制度。三是2023年4月20日至5月30日对管理部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各项业务是否按《业务类标准化管理手册》中的要求限时办结,同时中心各项业务办结时限已向社会公开,请广大办事群众进行监督。
(2)网办业务推广不力。
一是目前手机公积金APP已上线了缴存基本情况表、缴存明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和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打印功能。二是手机公积金APP已经上线了租房提取和提前退休提取这两项高频业务,由远程业务管理部对这两项业务进行集中审批。三是“开发商网上服务大厅”程序已开发完成,正在进行测试,预计在完成时限内可以完成整改。
(3)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
一是已与市住建、市不动产、省民政、省公安进行了网络联通,实现了与这四个部门的信息共享。二是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合作,开发了“智慧抵押”智能系统,避免客户多跑路。三是启动接入由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搭建的“湖南省数据共享平台”工作,接口开发工作已经开始,预计三个月内能完成接口开发。届时,中心将与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并与全省人社、医保、税务、住建、商业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启动征信“总对总”接口开发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征信数据上报的校验,预计九月底可完成该项工作。届时,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以查询人民银行征信信息。
8.关于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对中心2014年、2016年通过正常采购程序购置两处管理部服务用房表述错误的问题,在下一步业务用房采购工作中进行了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对中心办公用房、服务用房等重新测算,对超标的部分进行调剂或封存。中心将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加强与机关事务局对口科室的沟通。三是中心已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并上报上级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46号街区05号地块遗留问题。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财务监管不严格。
一是规范流程,修订《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一把手不参与财务审批的要求。二是相关管理部已对白条报销问题,写好整改情况说明;完善电费缴纳相关手续,由物业公司提供相关证明。下一步中心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相关管理部召开专题整顿教育会议,组织管理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刻反思该问题的严重性,并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调整相关管理部负责人,并给予批评教育的组织处理,要求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剖析,认真整改。
(2)预算执行不到位。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将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合理规划公用经费支出,设置业务专项经费。
(3)往来款项清缴不及时。
一是考虑到呆账核销涉及专业性较强,中心已在政府采购平台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专业机构处理,将尽快按相关流程进行呆账核销。二是相关资金已上交市财政。
(4)政府采购管理不完善。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食堂支出采购,各管理部严格在政采云进行采购。二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规范管理和学习培训,今后,中心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确保不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5)公务开支不规范。
一是中心已对2020年公招相关报销凭证及其它相关考务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对部分管理部报账附件,均已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下一步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财务报账制度的学习,确保附件齐全后再行报账,并进一步加强对工会活动经费管理。
10.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相关情况已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情况说明。二是规范了相关津补贴发放。三是修订了《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三)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因支部换届、管理部服务用房购置等因素尚未全部完成,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2项:一是严格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加强对党员提交的思想汇报、自传等资料内容审查。按计划做好年内预备党员吸收、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通过加强对团支部领导、组织青年开展活动等提高年轻人对党的认识,2023年已新增3名入党申请人,其中2人为95后。二是提高党建考核中发展党员、党员示范作用考核分值。以考核助推基层党支部积极履职,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尚在进行中3项,说明如下:一是今年7月支部换届完成后,将开展中心基层党支部阵地建设“回头看”,进一步夯实巩固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基础,预计9月底前完成。二是支部换届完成后,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专项党务工作培训,预计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务干部培训。三是配置祁东管理部支部活动室,力争12月底前与服务用房建设配套完成。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广泛征求了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基层党支部的意见,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印制“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下基层”记录本,制定支部谈心谈话台账和记录表,加强谈心谈话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三是完善“政治生日”制度,把每月组织党员过“政治生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度,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书、谈心谈话、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牢记身份,发挥模范示范作用。
13.选人用人存在一定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1)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本次提拔的干部,原则上到基层任职;符合选拔条件有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可优先任用。”
(2)超员额聘用编外人员。
原编外聘用人员已与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现劳务派遣编外人员已控制在员额标准之内。
(3)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一是加大“四类干部”选拔力度。近期提拔了7名科级干部,其中:女干部4名,党外干部1名,年轻干部4名;有3人来自基层一线,1人有乡村振兴工作经历,4人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是推荐和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更高层次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今年,已有部分同志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在职研究生学历。
(4)存在个别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现象。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是结合全市干部人事档案“未巡先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对“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档案材料进行了查漏补缺。
(5)干部队伍日常监管不严。
一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做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二是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休假审批报备程序,规范考勤报表统计。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行政办公会等会议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领导讲话、会议公报及市纪委通报等进行了全面学习,同时今年1月起,每月机关党委下发的支部工作提示中均单列廉政教育集中学习内容,着重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关于深化纠治“四风”等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已于3月24日召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市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通报中心近年违规违纪典型案例,会后要求各部门召开以案示警反思自省会,充分发挥“教育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警示作用。三是发挥制度“补丁”作用,今年1至5月,中心已落实制度“补丁”19项,其中新制定5项制度,修订完善14项制度,制度涵盖党建、组织人事、办公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类别,充分夯实制度基石。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及内控审计稽核,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对工作纪律、办公用房开展不定期抽查,聚焦“三优一清”,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下,对清明五一期间行风作风与市人社局、医保局开展了交叉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由传统稽核模式转变为通过中心业务数据重点字段筛查疑点,积极探索实施专项审计。
15.关于落实审计、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资金清退力度。二是启动抵贷资产拍卖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四是做好市场评估,力争资产收益最大化。五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了《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差距。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一)坚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经常性检查,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正在推进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整改任务,持续用力、毫不松懈,直至整改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注重防治结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制度、干部选用、基层党建、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跟踪落实和问责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的长效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事业健康发展。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与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察整改提升工作效率,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运行,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不断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以整改落实推动增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275613;邮政信箱: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B栋402室;电子邮箱:21828689@qq.com。
编辑:陈勇
二审:吴依璇
三审:肖华生
转自:清风衡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