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政府网站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

您好!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新闻动态 > 

衡阳住房公积金用途“更新”: 可看病、房屋装修、交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6-06-16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红网时刻新闻6月12日讯(记者 宋美君) 6月12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草案)》(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调整从提高贷款额度、支持代际互助使用、支持住房消费扩容等方面推出16项创新举措,全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多子女家庭及高层次人才享优惠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初婚初育、二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三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购买“好房子”建设项目住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上述基础上最高贷款额度还可再上浮10%。

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留衡在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可放宽至2倍。上述人员还可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设立账户后即可申请贷款。

代际互助打破限制大病提取惠及全家

此次调整,支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父母或成年子女在湖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缴存职工还可提取公积金,以按月对冲、提前还本等方式,偿还父母、成年子女在衡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缴存职工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进一步拓宽了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

 住房消费扩容装修、物业费均可提取

《通知》在住房消费领域推出多项创新。缴存人家庭购买湖南省内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所购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契税和不动产登记费。试行新购自住住房装修消费使用,允许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装修衡阳市内五年内新购的自住住房。

另外,缴存人家庭每年可提取5000元用于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及同小区车库(位)管理费。租房提取额度同步调增,一般家庭调至1200元/月,二孩家庭1400元/月,三孩及以上家庭1600元/月。

责任编辑:舒雅琪

二审:周雪

三审:李文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