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14 来源: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阶段性调整政策,全面“更新”公积金用途。在贷款政策“提、优、拓,支持代际互助使用、支持住房消费扩容、优化业务办理时限,以及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门槛等方面推出16项惠民举措,全方位支持群众安居置业、释放住房消费潜力。
贷款政策迎来大幅提额与差异化倾斜。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实行差异化上浮政策,初婚初育、二孩家庭可上浮30%,三孩家庭上浮50%,购买“好房子”建设项目住房在上述基础上还可再上浮10%。提高买房杠杆能力,切实减轻购房压力。针对在衡人才群体出台专属扶持政策,高层次人才贷款上限放宽至当前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留衡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放宽至当前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且两类人群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受缴存时间限制,贷款额度也不与个人账户余额挂购,以公积金优惠政策降低定居门槛,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推出代际互助机制,实现直系亲属公积金共享使用。缴存职工为父母、成年子女在湖南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含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同时可通过按月对冲、年度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结清方式偿还父母、成年子女在衡阳市的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打通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实现家庭资金共济。
支持住房消费扩容,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一是支取范围大幅拓宽。除购房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契税、不动产登记费、物业管理费可提取外,还支持我市5年内新购住房装修提取,且调增租房提取金额,实现公积金从“只能买房”向住房全生命周期安居保障的转变。二是贷款范围持续拓宽。支持缴存职工五年内新购本市住房装修贷款,同时支持缴存职工省内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可用本人、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在衡阳市房产作抵押,极大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
多项业务办理规则同步优化。灵活确定偿还贷款提取时间间隔,最短间隔缩至1个月,最长可提取近24个月还款本息;同时取消商转公贷款对原商业贷款还款时长的限制。优化省内住房套数认定,以所在县(市)区为单位认定住房套数,且在认定时可再核减一套住房,多数置换家庭可享受首套房利率、20%最低首付,减轻换房现金流压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门槛显著下调,年满18周岁至退休前均可开户,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或一次性补足6个月缴存额,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让灵活就业人员破除安居壁垒,大幅降低购房成本。
编辑:唐丽
二审:王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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