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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30 发布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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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衡阳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衡办[2019]45号文件,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县(市)区和承担市本级的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三)承担原市公路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的行政职能。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或协调国家、省重点和市级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协助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五)承担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宣传贯彻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地方铁路专用线监管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道运输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市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专用线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监督实施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县市区和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管理涉及地方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和粮食局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铁路、民航建设项目的衔接申报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审核的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征求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市商务和粮食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与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采砂许可。负责建立砂石开采监控平台、安装监控设备,负责采砂业主定点、定时、定量、定船数开采等现场监督及落实生态环保措施。负责组织开展河道采砂常态化监督巡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采砂、夜间采挖、可采区超量、超时限、超范围等违法采砂行为。市交通运输
局负责采(运)砂船舶、规划内集中停靠点及砂石码头的管理,依据职责权限对通航水域内采(运)砂船舶实施监管,依法查处采(运)砂船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划定停泊水域,强化对停航船舶的监管。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砂刑事犯罪,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执法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阳市交通局内设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规划统计科、基本建设科、道路运输科、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交通战备办、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等。

下设1个正处级、4个副处级、2个正科级直属单位等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以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1068.90万元,比上年增加2461.84万元,增加28.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7.8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64.0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油补省统筹资金、“两客”车辆主动安全防范智能终端配套资金、碍航款、农村客运奖补资金、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等。

 

2019年支出总计 10657.37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0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2.67万元,占84.4 %;其他收入1726.23万元,占1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5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8.42万元,占82.9%;项目支出1602.08万元,占15.0%;上缴上级支出216.87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342.67万元,比上年增加1697.80万元,增加22.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油补省统筹资金等。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63.18万元,比上年增加266.90万元,增加3.0%。主要是因为油补省统筹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6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9万元,增加3.0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一次性专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6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0万元,占比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9万元,占比6.8%。卫生健康支出438.67万元,占比4.8%。城乡社区支出517万元,占比5.7%。农林水支出6.83万元,占比0.1%。交通运输支出7135.14万元,占比78.7%。住房保障支出280.14万元,占比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比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471.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6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4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3、一般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438.67万元,支出决算为43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支出。

年初预算为5265.44万元,支出决算为831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油补省统筹资金、“两客”车辆主动安全防范智能终端配套资金、碍航款、农村客运奖补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28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8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7、一般公共服务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5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9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4.76万元,完成预算的83.1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的26.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73.07万元,完成预算的73.8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9万元,占13.8%,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07万元,占8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今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3批,来宾1213人,主要是上级检查、调研,各县市相关单位汇报工作、学习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7万元,主要是油费、通行费、修理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18.2亿元,为省年度目标任务的101%;公路客运量及周转量预计达到6891万人、47.73亿人公里,公路货运量及周转量预计达到1.71亿吨、329.11亿吨公里,水路货运量及周转量预计达到1571万吨、41.82亿吨公里。

(一)项目建设有新进展。干线公路方面,市要求的5个干线公路项目稳步推进,其中S231祁东凤歧坪至城连墟、衡阳县西渡至界牌2个项目路基完成,正在进行路面施工;武广衡山西站至黄花坪、高湖至杨林、耒阳余庆至长坪3个项目正在进行路基施工;要求新开工的5个项目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农村公路方面,我市计划完成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1960公里,通客班车线路提质改造624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032公里,已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1993公里、通客班车线路提质改造636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736公里,分别为目标任务的101.7%、101.9%、71.3%。总体来看,全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较好,虽然安防工程进展稍为滞后,但项目均已进入施工阶段,12月底前可全面完成。其他项目方面,祁常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即将开工建设。省重点项目大源渡二线船闸顺利通航。高湖汽车站、茅市汽车站主体施工已经基本完成。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单位已进场,正在抓紧营地建设和搭建临时建筑。祁东归阳港千吨级码头正在进行“三通一平”,白沙物流园已经全面建成投产,衡缘物流园、红光物流园园区道路及仓储设施基本建成,已投入使用。

(二)安全生产有新态势。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共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去年,分别下降78%和73%,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制定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督察计划》,实行特殊时段督查、季节性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共组织开展“四不两直”安全督查77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5份,函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次,函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4次。我局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整治制度,今年来共交办重大隐患12起,已销号8起,正在跟踪整改4起,将2处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市安委挂牌督办,妥善解决了耒阳大市渡口渡船超载、衡山白沙渡口渡船非法改装和非法渡运等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开展了“隐患清零”“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农村公路道路运输”“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衡阳市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管理办法考核细则(修订)》和《衡阳市道路运输“隐患清零”违章处理办法(修订)》。全市隐患清零共交办交办隐患570起,停运车辆81台;运管机构隐患清零处罚累计4.5万元,对9个企业停办除车辆年审及报废以外所有许可业务,约谈企业13家,列入从业人员“黑名单”3人,吊销从业资格证3人;对衡阳雁峰鸿福运输公司、衡汽集团旅游分公司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衡阳华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吊销了经营许可。有力震慑了企业违规行为。三是强化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制《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挂图》2500张、《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企业主体责任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1200本和警示教育光盘530张,下发至每个企业和基层一线单位。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35场次,参与演练 1786 人次;开展警示教育27场,受教育2300人次。今年6月,组织全市600余名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分4个班进行培训,并组织考核。11月份,我局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行业管理单位相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共90余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强化第三方检查。共检查企业269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164个(一般隐患1452项、较大隐患584项、重大隐患128项),列出高风险企业41家(次),出具检查报告5份。我局根据检查情况向运管、海事、质安各行业管理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7份,先后对高风险企业、市海事局和耒水公司进行了专项约谈,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整改。市运管处对8家高风险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停办3个月新增业务的处罚。我局聘请“第三方”安全检查工作受到了交通运输部的通报表扬。

(三)运输服务有新提升。主动为群众的美好生活创造便捷、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一是助推城市公交发展,让群众便利出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对中心汽车站至南岳汽车站道路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开通了全省首条旅游高速公交;推进交通一卡通工作,发行“交通联合”卡5万多张,群众持“交通联合”标识的公交卡,可在全国各地已互联互通的城市刷卡乘车;完成对民营万众公交公司的收购,城区公交基本实现全部国有化经营;优化126、132、137、140、150、132路等5条公交线路,城市公交线路布局更合理。通过以上举措,市民公交出行更加便利。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让群众安全出行。开展水上交通运输行业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船舶超载、缺长少员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驾驶员“毒驾”行为排查行动,对全市运输企业驾驶员进行“毒驾”筛查,凡是查出有吸毒史的,一律清理出驾驶员队伍,同时要求报考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必须通过背景审核,不得有酒驾、毒驾等行为和犯罪记录。通过这些行动,让群众安心乘船、乘车,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三是严格客运市场整治,让群众舒心出行。开展城区客运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章经营的出租汽车和客运车辆。运政执法人员共纠章28542人次,检查车辆58976余台,查处非法营运180台次、道路运输车辆187台次、公共客运车辆186台次(出租车185台次)、旅游客运车辆27台次,非现场执法查处5例,抄告交警等部门82起,罚款298.7万元。

(四)重点工作有新作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为全市统筹推进这些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一是行业“三创”提形象。我局把“三创”(创国家卫生城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创“衡阳群众”品牌)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抓手。在迎接 “创卫”省检前后,我局加强行业创卫指导,要求市城区出租汽车必须车身干净、车内整洁,否则不能上路,出租汽驾驶员必须文明礼貌服务;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为市城区1400台出租车更换了监督牌和座位套;城区公交车每天一清洗、每趟一打扫。投入200多万元对城区各车站站内设施提质改造,美化站容站貌,防治病媒生物。我局“创卫”经验被衡阳电视台等媒体采访、推介。二是防汛抗灾显担当。我局4月份就对防汛减灾进行安排部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都成了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按市里要求组建了防汛应急队伍,保障一定数量的防汛车辆、船只和物质,对车站、公路、桥梁、通航水道及在建工程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排全系统24小时值班值守。在7月上中旬这轮强降雨过程中,局领导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全市海事部门妥善处置了多起船舶走锚的突发事件;公路、质安部门对公路和桥梁及时排险、抢修,基本保障了道路畅通;运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科学调度车辆参运,确保了汛期运输安全;全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防汛信息被省厅采用2篇,衡阳市《领导参阅》采用1篇。三是扫黑除恶扬正气。我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稳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今年累计向市扫黑办和省厅扫黑办报送线索51条,其中包含诸如:衡东县“满徕猛”及团伙收取衡东至高湖中巴车的保护费,祁东县津湘出租汽车公司的士司机赵建国、李有平等6人收取祁东至衡阳86台的士车保护费等典型问题线索。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在局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制定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既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又对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再部署,推动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四是精准扶贫付真情。安排扶贫工作队专项工作经费,在原有2名干部驻村驻点扶贫的基础上增派1名干部驻村,增加了扶贫力量。局机关每名党员干部与105户贫困户结对帮扶,上半年春节走访慰问送慰问金31500元,端午、中秋前走访慰问送大米及食油210份。工作队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完成该村入村5公里主干道的提质改造。五是“春运”工作讲奉献。2019年春运全市铁、公、水路和民航共运送旅客量1129.82万人次(其中:公路客运量656.59万人次,同比减少4.92%;水路客运量32.26万人次,同比增加3.33%;铁路客运量430.04万人次,同比增加3.56%;南岳机场旅客吞吐量10.94万人次,同比增加52.49%)。春运期间,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放弃节假日,坚持值班值守,默默奉献,向群众和上级交了一份满意“答卷”。六是深化改革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改革精神,不打折扣地完成改革任务。局机关机构改革已经完全到位,四个局属单位三定方案已经审批。拟成立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信息中心、铁路专线服务中心已经报改革方案,待市委编办审批。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梳理填报政务服务事项167项,清理规范18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2项、省厅下放的行政许可1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减少以及办事流程的优化,压缩了群众办事时间,优化了营商环境。

(五)队伍建设有新气象。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面貌焕然一新。一是加强干部培养。今年4月至6月,局党委精心酝酿,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标准,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结构合理的原则,提拔调整干部30多人,有意识地进行干部轮岗,各科室基本做到了老中青搭配,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利于干部的成长。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党委会4次、党员大会9次,每次均开展党性教育。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局机关干部到桂东县、汝城县、罗荣桓故居瞻仰革命遗迹,通过重走革命路线、瞻仰革命遗迹、听讲革命历史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合理调整了机关党组织设置,支部建设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全系统没有新的不廉洁行为。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兴学习之风,鼓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和自学。今年,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均参加了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今年10月份,组织全系统120名干部职工,到上海交通大学参加推动衡阳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进一步开拓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视野。通过学习、培训,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27.87万元,增加157.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等等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2.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会议,人数2156人,内容为:季度安全例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现场推进会、隐患清零调度会、专项调查数据审查会、项目建设质安督查讲评会、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春运工作会、油补工作会、运政执法等。开支培训费45.24万元,内容为:安全培训与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共2期,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旨在提升交通干部的综合素能)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86万元。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19.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5.55%。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3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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