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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发布来源: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工作主线,深化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1、压实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厅、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成立并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施落实的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

2、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在系统内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法治建设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承担局法治建设的具体牵头工作,定期结合专项整治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热点、部署重点、破解难点。

3、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交通运输重要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开展专题学习3次。二是通过举办学习讲座、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执法队伍履职能力。2021年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了解新法动态;组织干部学习省厅有关执法改革175、176号文,指导具体业务工作

(二)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执法协作

1、推进全市综合执法改革。市本级20204月率先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完成机构挂牌和人员划转。截至目前8个涉改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已全部挂牌、人员划转基本到位,其中衡山县在原编制基础上新增15个编制准招录15名执法辅助人员。2021年10月,市执法支队为充实执法力量,在全市遴选了18名高素质执法人员,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其中3人具有司法考试资格证。

2、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一是研究制定《衡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办法(试行)》。在省厅175、176号文的基础上,我局结合我市执法实际,制定了市本级执法协作的规范性文件《衡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办法(试行)》,明确市局、市执法支队、局属行业发展单位的职责边界与协作方式,帮助厘清行业监管事项责任部门,压实监管责任。二是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实施办法》精神,建立市本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机制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协作机制。

3、承接下放执法职责。我市严格按照省厅要求时间节点承接了高速公路路政执法、航道执法职责,签署相关协议并组织有关执法队伍开展执法;按照市本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协作机制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协作。自承接有关执法职责以来,我市共计与高速公路路政公司、交警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特别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部门联动、紧密配合,将涉及2个行政村、5个村民小组,整治对象涉及22家商户,整治面积达10万平方米、长达2公里的呆鹰岭大桥K857—K859段桥下空间违法设施全面清运,清理堆积物工程量达5万余吨。

(三)加强依法行政监管,提升治理能力。

1、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权力清单、执法人员相关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结果等信息;市执法支队专门设置阳光台、LED显示屏实地公示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目前办结的1208件处罚案件全部完成案卷装订。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并执行。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了执法过程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2、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案卷评查。8月底组织各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业务骨干共计28人参加,采取互相审阅、互相打分的方式对90份案卷逐卷开展评查并对有关问题予以了通报。二是配合市司法局抽查市执法支队执法案卷。9月对市司法局抽中的14本执法案卷开展初查,对参评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反馈,要求支队对照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工作建议。通过案卷评查,加强了执法质量监督,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3、加强决策法治审查。一是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目前有1名公职律师并聘请了1名专职律师,2021就耒水公司改制、出租车经营权到期收回与重新授予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职能。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开展了法制审查。今年先后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市局对外签订的10个数额较大的合同、局重大招标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履行公平性竞争审查职能。完成《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的公平性竞争审查,从源头上防止阻碍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助力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

  全年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且全年未发生公路水上“三乱”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行为没有被撤销的情形。

(四)规范监管方式,落实“放管服”改革

1、放管结合,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下发《加强和规范全市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范围、对象、措施,分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四个部分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点,在“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放管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避免“监管真空”。

 2、创新监管方式,落实“互联网+监管”。一是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通过认领本市交通运输行政监管事项,录入交通运输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归集并与有关部门共享。2021年,共计录入行政检查信息491例,行政处罚信息346例,互联网+监管覆盖率达18.4%。二是依托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监管。我市交通运输目前没有自身独立的办案平台,我局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使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为办案系统,同时实现数据归集并开展执法监督。目前,市执法支队已使用该系统办理简易程序案件20余起。

3、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一公示”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在已有的《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基础上,动态调整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着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已联合市场价管局等部门开展部门内联合双随机检查3次、自主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检查8次,将更多事项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和过度分散检查。

(五)开展专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提升执法能力

1、开展顽瘴痼疾查究整改。2021年5月份以来,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按照省厅有关部署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共自查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20个,已整改20个,完成整改率达100%;印发工作简报9期,扩大整治工作影响;不遮丑、不护短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计处分27人次,约谈17人,通报批评3人,党纪处分警告1人、严重警告1人,政务处分记过1人、记大过3人、撤职1人。整顿了执法队伍,执法队伍服务能力业务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2、开展隐患排查防控。通过报纸、新媒体等渠道公布12328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层级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屋场恳谈会三进活动,走访群众、企业208次,听取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33项,确实解决行业急难愁盼问题17个,在执法站所、违章处理大厅等设立便民服务设施12个,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营运企业开展服务提质28次,督促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建设8,进一步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执法隐患得到进一步防控。

3、全面开展执法队伍轮训。按照本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分级分批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轮训年内计划开展2期全市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共计培训260余人目前已在7月初组织培训班1期,培训124人,并组织执法人员考试;第二期计划在12月初开展。衡南县、常宁市、衡阳县等先后举办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5期,完成培训800余人

(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确保行业安全

    1、狠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安全生产建设领域非法违法生产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及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了严肃的查处。2021年,道路运输管理方面,检查各类违规违章车辆522台次;水上交通领域,共检查船舶149艘次、水运港埠企业7家,立案办结171起,船员违法记分9起,扣分55分;治超路政领域,严格落实省、市“一超四究”制度,收到外地抄告36份,下达督办函36份,销案30份,待办6份。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25台次,卸载货物4320余吨;拆除城区非公路标志标牌300余块,取缔公路两侧摆摊设点19处,共清理各类安全隐患116处;高速公路办理移交案件3起、自查案件2起,化解积案12起。

(七)深化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

1、落实机关干部八五普法按照上级的部署及本局“普法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机关干部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如法网网上学习与考试。我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参加如法网学习考试共392人,全部考试合格。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了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普法主体,压实各级责任。利用安全生产日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20余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浓依法办事的观念未正确树立,不懂规矩,政治意识、法治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来管人的重要性。

(二)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人员重新整合,素质参差不齐,一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或多或少存在瑕疵问题和不文明行为。

(三)执法改革后监管协作有待进一步厘清。市局、综合执法机构、行业发展机构已基本明确监管职责分工,但县市区由于机构设置等多种因素影响,执法机构与行业发展机构的职责还存在一定的推诿扯皮现象,机构间监管协作有待进一步厘清。

信息化水平不高一是办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我市交通运输执法虽然简易程序已初步使用了执法办案系统大部分还是传统的行政执法且目前执法手段仍旧靠“人海战术”,信息化技术较低,行政违法“发现难、取证难”现象依旧存在,导致事倍功半,效率低下。二是既有的平台信息不互通。“三级协同”系统、“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平台”等平台信息存在壁垒,执法人员需要向不同的平台输入同样的信息,增大工作量。

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一是继续加大培训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加大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执法人员学习制度》,除集中培训外,激励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二是通过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出台《交通行政执法勤务工作规范》等文件,规范执法全过程,让规范文明执法有章可循,不文明执法处理有据可依。三是通过激励考核,提升规范执法积极性。将规范执法情况同评优评先、干部任免、奖惩等制度相结合,使规范执法与绩效挂钩、与晋升关联,保障各项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夯实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执法督查、各种专项检查等手段来推动执法落实;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推进责任制考核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自觉接受评议,取保社会监督实效

逐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与省厅、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汇报,细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与其他地市对接,积极学习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三是争取资金支持和强化专业人员配备,逐步建立一支专业的执法信息现代化管理队伍。

(四)与时俱进开展法治宣传与培训。一是时刻关注国家、省有关业务工作的立法动态,有改动的立即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学习、领会相关精神、学习制度文本。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的宣传,提高法治部门的影响力。既要通过传统宣传手段,也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为普法宣传的新阵地,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以与时俱进贴近百姓的方式扩大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的影响力。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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