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1台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湘DA2400,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及定期审验(业户名称、车牌号码、《道路运输证》号详见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ysj.hengyang.gov.cn)。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所持相关证件同时作废,请经营业户将所持证件交还发证机关。
经核查,衡阳鑫鹏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经营业户(详见附件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并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同时注销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企业所持相关证件同时作废,请经营业户将所持证件交还发证机关。
经核查,衡阳纯安物流有限公司等46家经营业户(详见附件3)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日,超过承诺期期限未投入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未投入车辆运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上述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企业所持相关证件同时作废,请经营业户将所持证件交还发证机关。
特此公告。
附件1.超期未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及定期审验公告注销的车辆及经营业户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公告注销的经营业户
3.道路货运业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未投入运营车辆公告注销的经营业户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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