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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补充申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核定情况的通知

来源: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1-08-17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根据《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实施办法》(湘科发〔2019〕49号)、《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18〕1号)以及《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湘科发〔2018〕139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审核推荐(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现场审核)、部门联席会议复核、厅党组会审定、公示等程序,核定2020年研发财政奖补补充奖补单位354家补充奖补资金4477.13万元。其中企业351家奖补资金4456.1万元;高校1家奖补资金10.17万元;科研院所2家奖补资金10.8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补资金由研发单位统筹主要用于开展后续研发活动使用范围可由各研发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对科研活动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可按照科研和财务管理规定给予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最高不超过奖补资金的30%。

2.各市州、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属地研发单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研发单位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提升研发单位获得感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奖补经费文件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另行下达


附件:1.2020年度补充申报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核定明细表

          2.2020年度补充申报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核定市州情况汇总表

          3.2020年度补充申报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核定明细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