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规平台科 发布时间:2025-09-02
衡科提复〔2025〕4号(A类)
张国勋委员:
《关于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您建议:"一是提高平台奖励额度。提高奖励额度,对于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科技创新平台,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以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可参照年度研发投入增长或GDP增长比例逐年提高奖励标准。二是增设奖励平台类型。对于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平台,可根据其特点和需求,实施差异化的奖励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平台持续投入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比如工信部门的中试平台就应纳入奖补范围。三是健全多元培育机制。通过科技创新基金,吸引金融机构参与,为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更加灵活和多元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比如出台金融机构为企业科技信用贷款减息、贴息等具体政策措施。"
当前,我市正处在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强市和最美地级市的关键时期,发展的要求更高、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政府相关部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更加紧密结合,吸引更多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向衡阳转移、转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同时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科技创新平台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关键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关于"提高平台奖励额度"的建议。当前,我市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奖励标准确实存在优化提升空间,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我们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提高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的认定奖励标准,以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同时,我们将强化绩效导向,提高奖励标准将更加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实行"分类分档、优绩优酬",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滴灌到运行高效、贡献突出的平台。
二、关于"增设奖励平台类型"的建议。构建多元化、全链条的平台支持体系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关键。我们支持代表关于根据平台类型特点实施差异化奖励政策的观点。下一步,我们将与市工信局紧密协作,尽快研究制定我市中试平台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其功能定位、建设要求和评价体系。除中试平台外,我们还将系统梳理各类创新平台(如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等),在政策修订中考虑将其纳入支持体系,并根据其功能定位和贡献度,分类设定支持条件和奖励标准,构建覆盖创新全链条的平台支持网络。
三、关于"健全多元培育机制"的建议。单一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平台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必须创新投融资机制。我们同意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化投入格局。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科技创新基金的杠杆作用。我局将积极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将支持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优质项目作为重要投资方向。鼓励科技创新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专注于支持特定领域或特定类型平台(如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发展的子基金。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以捐赠、共建、设立专项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探索"平台共建、收益共享"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出台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政策,力争做到更具激励性、覆盖更广、机制更活。强化与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地。针对中试平台建设、科技金融支持等关键环节,组织深入调研,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和有力支撑。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事业迈上新台阶。
2025年7月29日
责任领导:蒋建军 承 办 人:王鹤
联系电话:0734-8869237
抄 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