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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3-08
湖南省引进100个关键人才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开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产业项目建设"活动、抓好引进100个关键人才的工作部署,发挥关键人才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引才政策,抢占人才制高点,强化人才计划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攻关衔接,完善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机制,突出工作效能和成果导向,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围绕我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紧扣实施100个重大产业支撑项目、100个产品创新强基项目、100个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和引进100个高质量招商项目,紧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需要,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湘创新创业。
2、突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标准、提升层次、宁缺勿滥,体现引进人才的不可替代性和行业产业领军性,通过有重点的引进快速提升我省产业企业竞争力。
3、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并重、引进与使用并重,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4、统筹推进。重点发挥党政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才个体的作用,结合产业发展和工作实际大力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关键人才引进工作。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面向省外和国(境)外,以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航空航天、5G通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紧盯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引领未来发展的核心技术,抓住"卡链处""断链点",引进120名具有国际水平、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人才,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形成赢得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步骤
1、前期准备(1月-3月)。明确人才引进条件、遴选程序及支持政策;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出台《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4月-11月)。围绕目标任务,根据市州2018-2020年入围省科技创新人才的年平均数,按1:1.5的比例下达引才推荐计划。4月左右发出通知,开展申报推荐、评审考察和备案确认工作,11月底结束。
3、绩效评估(11月-12月)。会同省委人才办、省产业项目建设年联系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人才引进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市州、省直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的,经评定并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二)引进条件及评审程序
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于2020年10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4、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高层次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基地创建,在关键领域掌握前沿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人才。
推荐人选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品质,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不泄露原任职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推荐人选特别优秀且为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可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国防科技大学退役、自主择业并全职留湘工作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纳入除长沙之外的市州引进范围。在"卡脖子"技术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评审。
1、下发通知。根据整体工作安排,于年初制定引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下发评选通知。
2、申报推荐。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引进或拟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报送所在市州或归口省直单位。各市州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对象,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评审考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组织专家评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
以下推荐人选可免予评审、直接认定: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等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近5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以及总部技术研发团队核心成员;获得2名及以上"两院"院士(每名院士限推1名)联合推荐的人才。
4、备案确认。评审考察通过后的人选,报省委人才办、省产业项目建设年联系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建立省引进100个关键人才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推进100个关键人才引进工作,每季度召开会议,通报引才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委人才办和省产业项目建设年联系会议办公室。
2、建立遴选、准入、退出机制。坚持分步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奖惩的原则,建立从遴选认定、考核评估到奖励惩处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3、建立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年底考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月调度汇总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引才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综合测评,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督查并通报;年底组织检查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4、建立新闻宣传机制。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引才效益成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省上下营造招才引智、智汇潇湘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支持政策
1、对全职人才,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美国科学奖章等奖项获得者奖励150万元,其他人才奖励100万元;对柔性人才奖励60万元。按照"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奖励经费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按9:1的比例分别奖励到人才个人和单位,其中人才个人奖励经费在三年管理期内分年度按3:3:4的比例拨付到位,作为人才个人的奖励性生活补助;单位奖励经费在第三年拨付到位。市州、省直高校引进人才资助经费由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市州、省直高校按1:1比例共同承担。
2、在薪酬待遇、编制使用、职务职称、税收减免、落户居留、医疗保险、提供住房、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全面享受"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有关特殊支持政策,对引进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3、对同期已享受我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百人计划"、"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各市州相关人才引进工程政策的引进人才,按原人才工程渠道给予支持,不重复支持。
(三)强化责任分工
1、牵头部门责任。在省委人才办、省产业项目建设年联系会议办公室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引进100个关键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引进关键人才条件、遴选程序,指导协调各市州、各部门(单位)引进关键人才工作。
2、市州、省直部门责任。各市州、各部门(单位)是引进人才项目的管理主体,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衔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关键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引进人选的征集初选与推荐、推动实施、配套支持、监督管理等具体联系与协调服务工作,定期汇总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经验总结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
3、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是引进人才的主体,负责提出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对接拟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支持政策以及日常管理服务、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用人单位要明确专人,按时上报人才引进信息,对人才引进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困难、待遇兑现等事项,及时报告所在地区人才引进主管部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