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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关于“提高城乡标准和救助水平”工作总结

来源:蒸湘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0-09

 

出台了《蒸湘区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衡蒸办【2018】33号)。严格执行衡民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我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480元/月,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且于2018年7月全部发放到位。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实现了发放资金、湖南省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台账三方数据保持一致。正式启动了社会兜底对象复核工作,预计8月份可以完成;对两个镇的精准扶贫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94.22万元,缓解了他们的困难;所有低保对象都按要求作出了授权区救助中心核查其家庭财产状况委托书,我局已于5月底前将所有低保对象的委托书上传省厅核对中心进行核对;已按要求对全体低保对象按新的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进行了提标,7月份的低保金已全部发放到位;6月我区出台了《蒸湘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限。针对互联网+监督数据比对结果,对出现问题进行实际上户调查,做到依据事实,应保存尽保,城乡低保新增人员上户率100%,入户调查记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