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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衡阳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09-19

   一是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我区为规范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管理,城乡低保资金都纳入财政部门集中管理,通过相关金融机构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完善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了低保专项治理,确保实现应保必保,应退必退。2018年1月,全区城乡低保在保4755户,8385人,7月在保4479户,7711人,通过专项治理,动态调整了城乡低保户276户674人。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从420元/月均提高到480元/月,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月均补差由1月的237元/月提高至7月的367元/月,提升了将近50%。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系统,对全区在保人员全面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科学核算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提高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二是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推行“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开展住院、门诊救助,从资助参保参合、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门诊救助到病后的医疗救助,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使得医疗救助不留空档。2018年1-6月,共有401人享受住院医疗,累计发放138.4万元;2624人享受门诊救助,累计发放52.72万元;8136人参保参合,累计146.45万元;2018年医疗救助总人数11161人次,总金额337.57万元。1-6月共有680人享受临时救助,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39.27万元。三是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认真研读、准确把握新要求新标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足额及时下达,加强养老机构项目建设,做好特困人员工作宣传,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加大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生产等监管力度,确保救助供养实效。截至2018年6月,我区共有107特困人员实行了集中供养。四是督查严格,监管到位。2018年6月我中心组织了救助工作督查组,由民政局长卢雅琴亲自带队,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电话核对等形式对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场所进行督查,并对互联网+监督排查出来的低保问题户逐一摸底排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狠抓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了我区城乡居民救助工作规范管理,困难群众待遇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老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