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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民政局着力促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

来源:衡南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12-26

  自2018年1月1日起,衡南县散居和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每人每月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800元和12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元。全面落实了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高龄生活津贴由3000元提高至10000元,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年高龄生活津贴由1000元提高至1200元。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全县所有乡镇全部设立了慈善分会,截至目前,共收到慈善捐赠款855万元,惠及各类困难群众2.5万余人。稳步推动福彩事业发展,销售福利彩票3542万元。开展了流浪乞讨专项救助活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22人。建立健全了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给予及时帮扶救助。(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