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耒阳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8-08-3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好地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近日,耒阳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局、文明办下发了《耒阳市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耒民联〔2018〕9号)文件,就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等作出周密安排和部署,全面吹响了乡村治理、振兴发展的集结号。
针对新时期乡村治理中存在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情况,该市全面开展“村级组织夯实提升行动”、“村级民主制度健全行动”、“村级公共服务完善行动 ”、“村民自治实践深化行动”、“实验示范单位创建行动”五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开放共享的农村“幸福社区”不断涌现,全市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乡村治理三年行动中,该市在2018 年集中开展软弱涣散村摸底排查,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全面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不断健全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在不新增村级债务、加重村民负担前提下,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采取调剂、改造、新建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每个建制村都拥有面积达标、功能完备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实施“头雁培训计划”, 从2018年起,每年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着力加强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培训;全力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到2020年,力争全市每个村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老年协会覆盖90%以上的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1‰,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13%;全面清理和规范村规民约,争取到2019年底全市村规民约覆盖率、修订率均达100%。加大优秀村规民约宣传引导力度,每年推介一批村参与省级优秀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成果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探索开展村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率达60%以上,全市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50%。不断健全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覆盖率达50%,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60%。大力推动和实施农村绿色殡葬,推动乡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推动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力争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不断深化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化目标;不断推进村民自治机制创新,继续巩固和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不断弘扬文明有度,倡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营造和谐的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大力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和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联创机制,市财政每年资助2个以上村(社区)建设,争创省级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及命名表彰。(李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