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7-05-10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衡南县民政局致力于“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充分发挥兜底职能,助力精准扶贫。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和一名扶贫专干,负责定点帮扶工作日常事务。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实施具体的结对“定点定人”帮扶任务,全局职工干部均有定点定人的帮扶任务,并按87户贫困户类型编制台帐,进而研究具体帮扶措施。多次派工作人员下乡入户调研,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贫困户致贫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低保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以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重点,精准认定四类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对象,主动与扶贫办衔接,兜底对象4998人已完全纳入全国扶贫系统建档立卡。2016年,我县低保标准由165元提高到220元,兜底对象的低保金发放标准在同期低保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兜底对象的低保发放标准为242元。2017年将再次提高低保标准,预估标准上浮10%,兜底对象达260元/月。目前,全县城镇低保月均保障4214户7275人,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86.9元;农村低保月均保障1.61万户3.18万人,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6元。
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出台了《衡南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将患特重大疾病的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升级了医疗救助网上管理结算系统,对“一站式”住院救助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救助标准,实行医疗救助在线审核审批,对象在院办理救助手续,方便求助对象。同时,我们加强了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2017年,一季度共救助贫困户56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5万元。
四是实施临时救助脱贫。修订了《衡南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明确衡南县临时救助对象、确定临时救助方式、根据救助对象的类别、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等因素制定临时救助标准。2017年,一季度我县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874人,发放各类临时救助金481万元。
五是开展社会福利保障。落实和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16年以来,为10264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资金1388万元。为26042名留守儿童建立了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了留守儿童数据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寒冬送温暖”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慰问活动,发放救助物质400余份,慰问金10万元;动员爱心志愿者开展“阳光助学”、“代理家长”等志愿活动,共帮扶了1680名生活困难、生存困境、成长障碍儿童,有效弥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谢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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